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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的校徽

香港城市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港澳台香港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 国家重点学科:1个
香港城市大学图片

  香港城市大学(简称“城大”)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八所大专院校之一,是一所年轻向上、富于进取的国际化多科性大学。大学恪守「敬业乐群」之校训,致力提供专业教育及从事应用研究,每年为约25,000名学生提供超过180项不同层次及专业的优质本科及研究学位课程。建校至今,城大已建立了其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发展为尊重...

香港城市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香港城市大学(简称“城大”)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八所大专院校之一,是一所年轻向上、富于进取的国际化多科性大学。大学恪守「敬业乐群」之校训,致力提供专业教育及从事应用研究,每年为约25,000名学生提供超过180项不同层次及专业的优质本科及研究学位课程。建校至今,城大已建立了其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发展为尊重学术自由、重视学术成就、学术氛围浓厚的大学。大学现设有商学院、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科学及工程学院、创意媒体学院和法律学院。城大教学理念与方法国际化,教学语言为英语,实施研讨式教学,采用学分制。课程内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课程设计与时俱进,强调与国际社会及市场接轨,注重市场导向和就业前景。城大全方位地拓展对外交流,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迄今已与 41 个国家和地区约 290 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 460 多项合作交流项目。城大学生可以参加学生交换计划、暑期交流访问及实习。

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工程力学、工科试验班、科学及工程学院、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管理科学、工商管理等专业。

香港城市大学的重点专业

社会科学课程

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批次及规则

第十二条获教育部批准,香港城市大学将在上述25个省市区透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第十三条有意报考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必须将城大列于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才有机会被录取。

第十四条香港城市大学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內,并会根据各省市区级高招办或考试院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调档。

第十五条对高招办或考试院按规定为城大提调的考生档案,香港城市大学将按既定程序,根据成绩并按照学院志愿(只考虑首三个学院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城大不接受退档要求,故考生在作出最终决定前应综合考虑个人和家庭经济情况。

第十六条在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及卫生部之有关规定、实际高考成绩(即不含任何加分)符合香港城市大学在该省市区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城大将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学院志愿(只考虑首三个学院志愿)、英语水平,配合相关学院的具体要求,择优录取。

在录取时,城大一律不考虑加分。学术以外领域的专长或特长只做录取参考之用。

第十七条在成绩相同或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相关学院具体要求和英语考试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香港城市大学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之办法录取考生。对进档考生按原始总分(满分480)和奖励分(10分)之和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城大将结合考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其中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须为A+等级,其它选测科目为A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参照《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等其它指标,作出录取决定。

第十九条香港城市大学在考生报考的学院(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2009年城大招生学院只会考虑录取填报其学院为首三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录取时,城大不会对考生的第四和以后的学院志愿或并没有填报的学院作专业调剂录取。

第二十条有意报考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需提交学生作品。作品的类别可包括:摄影、绘画、素描、雕塑、作曲、演奏、电影、录像、软体、多媒体制作、小说、剧本、以及其它作品。学院希望通过作品首先看到考生的想象力、观察力和自我表达能力,其次才看考生已经具备的技巧。在媒体、艺术方面兴趣广泛的考生不妨提交各种不同的作品供学院参考。作品需於2009年4月1日至5月29日期间寄至创意媒体学院(香港九龙达之路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来件请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所属省市区和联络方法(包括电邮地址、手提电话、住宅电话号码)。

创意媒体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英语水平和提供的作品,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报考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不需参加面试。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一律择优录取。

香港城市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城大拥有一支雄厚的、具有国际教育和教学背景的师资力量。在现有的 1,000 余位分别来自 22 个国家的教师中,有 8 位世界级院士、 55 位讲座教授、逾 500 名持有海外知名学府的博士学位、 150 名曾于海外的大学长期担任专职教研工作。

城大教学理念和方法国际化,教学语言为英语,实施研讨式教学,实行学分制。课程内容强调理论联系实际,课程设计与时俱进,注重与国际社会和市场接轨。

城大全方位地拓展对外交流,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迄今已与 40 个国家和地区约 280 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 440 多项合作交流项目。城大学生可以参加学生交换计划、暑期交流访问及实习。

香港城市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城大的毕业生以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富开拓精神和实践能力而受到社会青睐。负笈城大的内地学生在城大“全人发展”计划培养下,毕业后都有令人艳羡的出路,总括过去几年的数据,46%毕业生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博,约51%留港工作,3%返回内地。

香港城市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香港城市大学按照香港特区政府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 为学校核定的学费标准,对修读香港特区政府资助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课程的非本地学生进行收费。学费不含书本费和其它杂费。


第二十九条 香港特区政府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 每年都会检讨和审订学费标准。香港城市大学的学费也会每年检讨,可能按年有所调整。


第三十条 凡获录取入学的学生,都必须缴纳学费(参见第三十一条)、住宿费(参见第三十二条)及其它杂费(杂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城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香港城市大学 2008 年度本科基础年课程的学费为港币 70,000 元( 1 个学年)。 2009 年度本科课程的学费暂定为港币 80,000 元( 1 个学年)。之后学费标准将会按年检讨。


第三十二条 香港城市大学 2008 年度本科生住宿费按学期收费,标准如下:( 1 )每人港币 4,840 元 / 学期 / 双人间,或每人港币 7,260 元 / 学期 / 单人间;( 2 )每人港币 3,000 元 / 暑期 / 双人间,或每人港币 4,500 元 / 暑期 / 单人间。住宿费标准将按年检讨。


第三十三条 考生必须在收到香港城市大学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后,按照城大规定的时限和方法预缴部分学费(港币 10,000 元)以确认接受录取。预缴的学费一经缴付,不得退还或转让。如新生不按指定的时间缴付预缴学费,当自动放弃录取论处;不依照指定日期到校注册入学,或於注册入学后退学者,当放弃录取或退学处理;已缴付的预缴学费一概不予退还或转让。


第三十四条 除以上费用,考生还需另行预备在港期间所需的生活费。赴香港城市大学升学费用的整体预算可参阅网址 ( www.cityu.edu.hk/mainland/progbudget.htm ) 。

香港城市大学在校生情况

每年为超过 26,000 名学生提供超过 180 项不同层次及专业的优质本科及研究学位课程。

香港城市大学地址:
香港九龙达之路
电话:(852)、2788、7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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