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外经贸应用型高技能人才为主的省属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5年6月。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2008年有26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人数将突破8000人。招生的专业覆盖了国际贸易、涉外财会、应用外语、信息管理、旅游管理、艺术设计、机电工程和汽车维修等专业领域。
学院位于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占地面积1032亩。校园教学生活条件优越,环境幽雅,与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专等高校相邻,形成了良好的人文环境;距海口美兰机场仅五分钟路程,交通方便快捷。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骨干和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73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20%,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56人,兼职教授22人。“双师型”教师77人,并有多名外籍教师在校任教。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素质,加强技能,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对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可迁移的职业能力的培养。几年来投入巨资加强实践环节硬件的建设,建有多个多媒体计算机房、电化教学视听室,各专业实验室正陆续建成使用。同时已在省内外建立了67个校外实验实训基地。现设有国家第37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点、全国国际商务英语培训认证考试考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及全国外贸跟单员培训中心、海南省出国劳务人员培训中心等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远程教育海南教学点也设在学院,近几年培训人数逾万名。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学院还分别与美国伊利诺东联学院、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洲教育部联合办学,成功输送了数十名学生赴美、澳学习。还与美国北美集团、丹麦弗雷德里克斯伐克学院、澳大利亚西澳洲中央技术教育学院等达成合作意向。2007年11月,第一批丹麦学生来到我院进行培训和开展文化教育交流。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致力于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与全国各地1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建立了就业实习基地,收集其用人信息并随时向学生发布;组织召开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参加的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洽谈会。近三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0%以上, 赢得了用人单位的欢迎和社会的好评。
设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财务管理专业、营销与策划、国际经济与贸易、 投资理财(金融...、 投资理财(证券...、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涉外会计方向)等专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根据生源情况和生源省份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条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在高中阶段品行优秀;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在高中阶段担任学生干部,有较强组织能力。
第二十条专业调剂: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调剂专业时原则上注重考生原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的相近性和兼顾专业相关单科成绩。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但在录取前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作专业调剂处理。
第二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及男女生比例要求:
我院原则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除应用俄语、应用韩语、旅游日语三个专业外,其它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本校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投档时考生的文化课程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按各招生生源省份要求执行。没有要求的省份录取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退档原则:没有填报我校志愿者;体检不合格者;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专业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本人书面申请放弃录取者;经电话征求意见,考生或考生家长答复不读者可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院现有专任教师273人,其中博士、硕士学位及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56人,兼职教授22人。“双师型”教师77人,占全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的80%,并有多名外籍教师在校任教。逐步形成专业(学科)特色鲜明、结构日趋优化与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学费:普通类机电工程系专业5600元/学年,普通类其它专业52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
住宿费:所有专业均为1200元/学年(公寓楼四人一间)。
书本费:按学年收取,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