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兰州商学院始建于1952年。1958年开始实施本科教育,定名为甘肃财经学院。1981年更名为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2003年,学校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
学校现有和平、段家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15.47亩,校舍建筑面积64.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219.49万元,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10.52万册、各类电子资源5950GB,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898人、本科生17950人,成人教育类学生6000余人。
学校设有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商管理、会计、统计、信息工程、外语、艺术、商务传媒、法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国际教育、继续教育等16个二级学院及MBA教育中心和体育教学部;现有甘肃经济发展数量分析研究中心、甘肃省商务发展研究中心2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有经济研究所、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理财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西部经济开发研究中心、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法商研究所等16个研究所(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27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43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663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人选、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30余人。
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防经济、统计学、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工商管理(MBA)、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具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科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现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20门,本科专业50个,其中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商务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重点,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教学,积极发挥科研服务社会的办学功能。近五年来,全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55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34项、甘肃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项目6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486篇,其中收录于SCI、EI、ISTP、CSSCI等国内外引文检索系统843篇;出版专著、编著和教材212部;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58项,其中全国统计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科研工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伍斯特大学、胡弗汉顿大学,法国欧亚管理学院和美国特洛伊大学、福特海斯大学、北亚利桑那大学、东华盛顿大学等20余所国外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先后承担了《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国家外专局、中美教育服务机构(ESEC)英语培训项目,新西兰政府资助的“甘肃省少数民族妇女权益保护培训”项目,欧盟便捷基金项目—“借鉴欧盟经验,促进甘肃省资源依赖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日本学术振兴会项目—“丝绸之路(中国段)饮食文化”等国际合作项目,并被国家外专局列为“西部中青年干部英语强化项目”重点培训基地。
截止目前,学校为国家特别是为西北地区培养和输送了近6万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现已成为甘、青、宁三省(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教育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及财经类在职干部和人员的培训基地。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学校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和“与时俱进抓发展,开拓创新抓改革,勤政廉洁抓管理,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思路,立足甘肃,服务西北,面向全国,坚持走内涵提升与规模发展相结合、专业优化与人才需求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争取早日把兰州商学院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开放性的教学型财经大学。
兰州商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甘肃兰州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财经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硕士点:2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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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甘肃职工财经学院,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n...
兰州商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兰州商学院专业设置
兰州商学院的重点专业
学校现有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含保险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学,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是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
兰州商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我校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三条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兰州商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2人,其中专任教师865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40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493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人选、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等60余人。
兰州商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省内高校前列,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依次为:2006届86.7%,2005届98.8%,2004届89.1%。多次获得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综合优秀奖”、“单项优秀奖”等荣誉称号和奖项。
兰州商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
我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2.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00元/学年;
3.信息与计算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英语、商务英语:4300元/学年;
4.其他专业:3800元/人·学年。
5.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重新规范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收费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6〕120号)规定,本科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预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 住宿费
一校区住宿费850元/学年;
二校区住宿费700元/学年。
如遇学费、住宿费标准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为准。
兰州商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856人、本科生16810人、成人教育学生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