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的前身是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庆阳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7月国家教委将学校更名为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4月教育部批准在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置多科性本科院校陇东学院。2007年5月学校先后通过了甘肃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质量考核验收和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校31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部门绿化400佳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20次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的表彰奖励,培养各类合格毕业生38345人,为国家教育事业和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现占地面积1200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390万元,馆藏图书92万册(其中纸质图书66万册,电子图书 26万册),设有5个二级学院、11个教学系部和继续教育学院、36个普通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农学、历史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11301人,成人教育学生3846人。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825人,其中专任教师521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6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40人。兼职教授37人,外籍教师8人。甘肃省“333科技人才工程”和“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5人。校级学科带头人41人,教学名师6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86人。建校以来先后有2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9名教师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5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津贴和省政府津贴。
学校设立了农业科学、教育科学、陇东文化、陇东民间音乐、陇东民间美术、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陇东资源生物、应用化学、陇东历史与社会发展等12个研究所和科技推广中心,在农作物育种、旱作栽培技术、陇东文化、老区历史、生物技术、植物保护、园艺以及陇东地区动植物开发利用等方面形成了比较优势。30多年来有251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地奖励,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各类学术论文6272篇。出版各类学术专著146部,主编和参编教材92部。有170项科研成果通过国家和省市科技部门鉴定,其中有1个小麦品种获全国科学大会奖,1个小麦品种通过国家品种审定。
学校与兰州大学等院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加强在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培训、科学研究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与全国83所新建本科院校签署了《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协作约定》,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通过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加入了《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与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洪堡州立大学、曼斯菲尔德大学、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塞勒姆州立学院、夏威夷大学希罗分校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并先后派出学生到美国、白俄罗斯、乌克兰、罗马尼亚、波兰等国留学。
面对新的机遇,学校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突出特色、促进和谐”的办学理念,按照“教学型、应用型、地方性”的办学定位,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强化办学特色,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走内涵式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型、应用型、地方性大学,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陇东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甘肃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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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地处甘肃省庆阳市。庆阳是陕甘宁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正在建设的国家级陇东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域。陇东学院的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庆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庆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和庆阳地区农业学校整体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陇东学院。2012年庆阳卫校整体并入。学校实行省地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占地面积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600多万元,馆藏纸质图书92.5万册,电子图书52万册。学校面向全国24
陇东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陇东学院专业设置
陇东学院的重点专业
设有5个二级学院、11个教学系部和继续教育学院、36个普通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农学、历史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
陇东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陇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区)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陇东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均承认全省专业联考成绩。
2、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在录取时对高考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如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对语文、英语成绩有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经济学专业对数学成绩有要求。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在各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陇东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825人,其中专任教师521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6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40人。兼职教授37人,外籍教师8人。甘肃省“333科技人才工程”和“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5人。校级学科带头人41人,教学名师6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86人。建校以来先后有2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9名教师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5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津贴和省政府津贴。
陇东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陇东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收费
学费:1、师范类专业:文科专业2100元/生·年,理科专业2300元/生·年,音乐学、美术学专业32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2400元/生·年;2、非师范类专业:文科专业3200元/生·年,理科专业(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三个专业3800元/生·年外)3400元/生·年,舞蹈学、艺术设计4800元/生·年;3、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年。
住宿费等其它费用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陇东学院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11301人,成人教育学生38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