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地,钟灵毓秀,音乐文化底蕴深厚。这里,名家辈出,孕育了冼星海、萧友梅、马思聪、李凌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学院深深植根于岭南这片人文沃土,浸染着岭南音乐文化的精魂,铸就了兼容并包、博采众长、开放创新的办学精神,形成了优良的教育教学传统。
广东专业音乐教育的历史可追溯到1932年由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先驱马思聪、陈洪先生创办的广州音乐院。1957年10月,广东省政府创建了广州音乐学校,使得这一地区的现代专业音乐教育得以延续。随后学院数易校名,几经变迁。1958年更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65年初与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艺术专科学校;1969年与广州美术学院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3月复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8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广州音乐学院;1985年12月,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50多年风雨沧桑,50多年薪火相传。星海音乐学院始终以培养高素质音乐与舞蹈人才为己任,弘扬星海精神,传承优秀岭南音乐文化,遵循“求真、尚美、崇德、敬业”的校训,服务广东经济文化建设。新时期新阶段,学院把握进驻广州大学城的良好发展机遇,利用广东丰富的人文资源,依托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融身于广州大学城多学科共处的教育生态环境,制定发展规划,努力实现“建成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在国际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有特色、开放式音乐学院”的目标,成为建设广东文化强省的艺术人才培养重要基地。
学院以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为主,协调发展相关艺术学科。截至2012年底共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乐器工艺系、民族声乐教研室、音乐基础部、人文社科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研究生部等17个系(部、室),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音乐研究所、岭南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艺术交流中心、社会音乐教育培训中心,拥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和4个实验乐团。专业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及舞蹈等各个领域。学院现已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中专、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办学层次,普通教育为主、继续教育为辅的办学格局。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教师队伍中有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有5人获文化部“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有8人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有十多人为广东高校师德标兵、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等。有1人被列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有2人被评为省级教学名师;先后有3人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002年以来,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近800项。
学院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强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高等艺术教育的客观规律,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规格,建构了学科课程、人本课程和社会课程“三位一体”的创新型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形成了艺术实践、教学实践、管理实践和社会实践“四元结构”实践教学体系。重视教学质量,根据音乐舞蹈艺术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了严密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2002年来,学生在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约1500项。
学院教学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优越。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4961平方米,其中大学城校区189993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学院拥有现代化的音乐厅、专业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设施。学院图书馆馆藏丰富,设备先进;档案管理建设为国家级,位居全省高校前列;校园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正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的思路,逐步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的数字校园。学院还在星海音乐厅、广州大剧院、广州交响乐团、广东歌舞剧院、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广东电视台、珠影乐团、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民族乐团、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合作关系。
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近年来,先后举办了“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研究所工作会议”、“全国哲学、美学、音乐学前沿学科学术研讨会”、“《中国音乐年鉴》第七届学术研讨会”、“美国音乐周”、“赵宋光学术思想研讨会”、“南派古筝大师罗九香学术研讨会”、“全国音乐评论学术研讨会”与“中国西方音乐学会年会”等各类学术研讨会。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邀请美、俄、法、英、德、日、韩等国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国内名家前来访问、讲学和举办音乐会。应邀派出了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余其伟广东音乐小组、舞蹈团等院内各演出团体及各类专家学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内地各类艺术院校访问、演出和讲学。学院还与美国、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音乐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截至2012年底,学院在校普通教育本科生3686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683人,研究生158人。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招生,同时招收留学生。多年来,吸引了高质量的生源,本科第一志愿录取率99.6%,新生报到率99.8%。建校以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一万多名高级音乐舞蹈艺术人才,他们以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优异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他们中很多人已成为华南地区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及文化管理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蜚声中外。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立足广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音乐舞蹈教育中心,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赞誉,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充分肯定。江泽民曾为我院“冼星海纪念馆”亲笔题写了馆名。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贺国强、朱镕基、李瑞环、尉健行、宋平、吴官正、张德江、王兆国、李源潮、孟建柱、曾培炎、吴仪、热地、韩启德、周铁农、陈至立、司马义·艾买提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到我院视察;李岚清曾到我院与师生亲切座谈。任仲夷、林若、黄华华、朱小丹、卢钟鹤、王首道、杨应彬、肖志恒、梁国聚、林树森、李鸿忠、胡泽君、李玉妹、张广宁、汤炳权、游宁丰、雷于蓝等省市领导多次到我院指导工作。朝鲜劳动党原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布隆迪总统皮埃尔·恩库伦,比利时众议院议长赫尔曼·德克罗等外国领导人也曾到我院参观,对学院的办学给予高度评价,提高了学院的国际声誉,扩大了学院的影响。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星海音乐学院以广州大学城自然、社会和文化协调发展的教育生态环境为依托,全体师生员工正站在新的起点上,用更高的标准,更开阔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审时度势,谋划未来,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为把学院建设成为更高水平音乐学院而努力奋斗。
星海音乐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广东广州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艺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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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星海音乐学院专业设置
星海音乐学院的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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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及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程考试结束后,我校将统一对专业成绩进行复核,所有考生的专业成绩复核后方为有效成绩。
第二十一条根据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我校专业分数线和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划定:
1.广东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的社会音乐管理专业执行广东省音乐类一本线;
2.广东省考生报考艺术管理系的艺术管理专业执行广东省普通类(文科或理科)二本A线;
3.广东省考生报考其余各专业及外省考生报考所有专业的文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第二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保护高分考生”的原则录取。具体细则如下:
1.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成绩或综合分高低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进行排名录取。兼报不同专业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在计划数前30%的非第一志愿可依次视同为第一志愿进行排名录取。(以上“志愿”均指院内专业志愿。)
2.非广东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系,按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广东省报考音乐教育系的考生在广东省招生办投出的档案中,先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划数的60%,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划数的40%;其中主考项为器乐的考生只招8名,且单种乐器不超过2名。
3.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广东省考生,在专业合格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文科或理科二本A线,在广东省招生办投出的档案中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100)×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50。
5.报考其他各系的广东省考生,专业成绩排名在计划内,按专业成绩录取(文化上线即可录取);专业成绩合格且排名在计划外,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100)×8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20。非广东省考生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6.报考舞蹈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男女生分别录取,其他专业(方向)不限。
7.除舞蹈系的舞蹈表演与教育、艺术管理系的艺术管理专业外,报考其余各系(专业)的乐理、视唱练耳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
8.华侨和港澳台学生以及留学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的情况下,参照非广东省考生各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其他录取细则:
1.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在分数相同时,钢琴、视唱练耳、乐理、高考文化成绩较高或专业多能者优先录取;在条件相同时,男生优先录取。
2.不同专业之间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不能通用。
3.我校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录取。
第二十四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星海音乐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目前,全院共有教职工504人,其中专任教师346人,高级职称113人,中级职称137人,博士、硕士135人。教师队伍中有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有5人获“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有7人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有14人为广东高校师德标兵、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后有3人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004年以来,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2项。
星海音乐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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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的收费标准
1.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留学生每人每年25000元。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3.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4.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执行2008年的物价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物价标准执行。
5.我院所有收费项目均以人民币结算。
星海音乐学院在校生情况
截至2007年7月,学院在校生普通教育本科生2704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652人,研究生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