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2005年,原广东省机械学校、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先后并入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于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0年开始招收国际留学生。
学院占地面积1506亩,共有4个校区,其中本部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西校区位于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北校区位于越秀区广园西路183号,白云校区位于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正在建设中)。共有5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有2个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设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民族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和系统理论),4个“职教硕士”招生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入选2门国家级、1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5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设有计算机科学学院(含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政法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民族学院、音乐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和社会科学部、大学英语部、体育部等3个教学部。设有民族研究所(“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高教职教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机构。举办1所独立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办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3亿元,图书馆藏书195万册。建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省级教学型重点实验室——电气工程虚拟演练实验室、省级科研型重点实验室——光机电一体化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职业教育师范技能训练中心等一批设备先进的实训中心和实验室。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883人,教职工1377人,其中专任教师951人(具有教授等正高职称教师135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教师282人;具有博士学位193人,硕士学位553人)。有60多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
学院以“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为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已成为全国重要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校56年来,共培养了各类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69488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63755人、培训各类非学历教育109834人,培养国际留学生1500人次。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等等。(2014年2月21日更新)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广东广州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硕士点: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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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2005年,原广东机械学校、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先后并入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设置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重点专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本科实行平行志愿,专业投档比例为105%以内;专科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招生计划的60%用于录取术科高分考生,招生计划的40%用于录取文化高分考生;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办法:由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定民族考生资格,按各专业计划分配数和广东省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民族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217人,其中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739人,具有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93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教师24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37人。有数十位教师曾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2005年就业率达到97.3%,2006年就业率达97.66%。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欢迎。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本科学费: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473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年4180元,美术类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音乐类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专科学费: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
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环境在500-1500元之间。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住宿费执行该校标准。注:学费、住宿费如有调整,以省物价局调整后的标准为准。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0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