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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的校徽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广西0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图片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是 2003 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院实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制三年,纳入国家招生计划,毕业合格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大专学历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这里原属...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是 2003 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院实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制三年,纳入国家招生计划,毕业合格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大专学历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这里原属临桂县城。“江南有绍兴,广西有临桂”,临桂自古属桂林郡,因其临附桂林,故称临桂。这里物华天宝,地灵人杰,文化底蕴浑厚,历史上考取进士291名,状元5名,由古至今,陈宏谋、李宗仁、李天佑、白崇禧、唐灵生、李婷等名人皆生于斯,长于斯,可谓聚自然山水之精华,集历史人文之神韵,藏龙卧虎之地也。西城经济开发区还与湘桂铁路、桂柳高速公路、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等交通要道相邻,交通便利、资讯发达,与繁华的桂林市中心仅距12公里,是个读书、治学的理想天地。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实践能力为基础,以职业技能为中心,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能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要求,发挥专业设置的作用,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和调整专业,结合学院自身的条件,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努力建设一批与其专业基础相关、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共享、特色鲜明、优势凸显的专业群。学院坚持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进行专业调整和发展,注重与桂林、广西和珠三角地区的经济、产业布局相结合,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相适应,满足社会需求。学院以培养学生的“四种能力”为出发点,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社会发展和学院特色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学院创办的六年多来,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学院12000平方米的教学大楼、3400平方米的图书馆大楼以及4732平方米的学生公寓楼平地而起,南区在建的3300平方米学生公寓楼、新食堂正在紧张施工中。2007年学院基础实验室通过了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专家组评估,电脑室、语音实验室、图书资料等教学设备、设施达到办学的要求,确保了教育教学质量。目前学院已组建六系二部:计算机信息与管理系、外语与旅游系、管理系、经贸系、艺术系、机电系以及社会科学部、成人教育部;开设26个专业:计算机系统维护、连锁经营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旅行社经营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导游、商务英语、广告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工商企业管理、旅游英语、市场营销、文秘、物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汽车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2009年学院新增汽车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两个专业,学院的专业设置将随着学院的发展逐年增设。

  学院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优势,自主办学,坚持以人为本,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创新力强、既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科学文化素质,又具备熟练的职业(专业)技能和相当水平的动手操作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目前学院专职教师结构合理,其中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教授级6人、副教授20多人;研究生占15%,双师素质教师占51%,通过学院自己培养获得副教授职称的教师4名,讲师11名。

  学院利用企业办学的特有优势,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推行校企结合、工学结合等教学改革措施,在专业设置上坚持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需要为依据,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多证制”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在上岗前通过实践训练能顶岗工作,并积极探索多途径、多渠道就业方式,创建就业基地,主动依托公司办学的特点,分别在南宁、深圳设立办事处,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训和就业空间,目前学院已建成的实训、实习基地共有30多家。学院针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非常重视教育科研的开展,2006年初学院提出了“全员科研”的要求,全院教师都积极投入到开展教改、科研热潮中,形成了在广西高校中少有的“全员参与科研”现象。2006年以来我院有9个课题获得学院立项,6个课题获得广西区立项;2007年12月参加自治区教育科研会议结题的2项课题分别评定为A级、B级。学院《山水涛声?高等职业教育充分发展研究》一书正式出版,凝聚了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对高职教育的执着和热爱,凝聚着全体“山水人”对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反思和行动结晶。我院教师共同编写的《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一书荣获了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通过科研的开展,全院教学改革蓬勃开展,教职员工的科研、教学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目前我院又部署了新一轮的“全员科研”工作,全院的科研工作正沿着“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向更加全面、深入的方向前进。

  学院坚持正确的高职办学方向,在学院教学改革、科研指导下,学院教学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过级率多年来一直居全区高职高专的中上水平,2008级A班学生首次参加2008年下半年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获得92.1%的通过率,在同级同类学校排名中名列前矛;历届学生参加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累计通过率均达到85%以上,位于同级同类学校前列,2007年上半年、2008年下半年我院学生参考首次通过率分别为87.9%、87.1%,名列全区高职院校第一;学院重视多证书教育,是教育部、劳动部、商业部等授权的百余种证书的考点,学生参加的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历年通过率均远高于桂林市平均水平,2008年秘书、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考证通过率为100%,营销师考证通过率92%。学院2006年首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即达94.6%,教育厅组织调查的在岗回访率100%;2007年我院的就业率94.8%,高于全区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学院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4.87%。特别是2006年,经教育厅随机抽检,回访在岗率达100%,我院成为全区两所高校回访在岗率达100%的高校之一,因就业工作成绩突出,我院于2007年受到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的表彰。

  “山水人”立足高等职业教育,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续探索高职教育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正为“争当教育贴近市场的先锋,创建培养实用人才的典范”,建成广西高等职业教育名校,向社会奉献一所高品质的名牌高职院校而努力。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热忱地欢迎每一位学子,同时为每一位学子自我价值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就处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第八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九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包含政策性照顾分值)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第十条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

第十一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则退档处理。第十四条同科类考生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的顺序录取。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录取总分高者;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总成绩高者;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后成绩排序;降分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便于今后就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食品行业禁忌症(如传染性疾病等)。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第十八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并实行文、理兼招。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请注意,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只设有汉族公共食堂。

第二十二条招生工作在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纪律检查组的监督下进行。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2009年我院收费如下:

  1、学费:4500-6800元/学年·人;

  2、住宿费:500-1000元/学年·人。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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