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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的校徽

广西艺术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广西南宁 关注人数:
类型:艺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硕士点:41个
广西艺术学院图片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南宁市本部和桂林雁山两个校区,下设美术学院、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舞蹈系、艺术文化系、成人教育学院8个二级院系和社科基...

广西艺术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南宁市。其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在桂林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在7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黄格胜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长期汇聚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院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广西唯一一所国家独立设置的具有硕士授予权的艺术高校。

学校下设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民族艺术系、东盟艺术系、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系、管弦系、国际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公共课教学部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19个教学单位以及南宁市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占地面积700余亩。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和35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具有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同时还是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艺术硕士授予单位,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国际教育和协调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533人,专任教师100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0余人,各学科专业都拥有全区乃至全国知名的优秀教师、艺术家和专家、学者。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重点学科,9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重点教学实验中心,4个自治区精品专业、重点专业和优质专业,16门省级精品课程。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与创作。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文艺类奖106项,省部级科研创作奖项254项,发表学术论文630余篇,出版教材与专著100多部,获得专利7项。其中,获得广西最高文艺创作奖"铜鼓奖"11人次,历年来获此项奖项40多人次,是广西获得该奖项最多的单位。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促进会,近年来创作了大量反映时代气息、弘扬主旋律、服务对外交流合作的优秀作品,曾多次代表中国亮相印尼、马来西亚、越南等多个东盟国家,创作的精品多次作为馈赠东盟国家首脑的礼品,为宣传广西新发展,扩大广西在全国及东南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文化交流,先后同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迈哈密大学、西俄罗冈大学、英国格林多大学、德国不莱梅艺术学院、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越南国家音乐学院、越南国家歌舞剧院等国外院校和艺术团体开展了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2012年5月,国家外交部在我院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进一步开创了我院与东盟国家文化艺术交流的新局面。

面对广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的战略目标是把广西艺术学院建设成为培养适应广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艺术人才的主要基地;成为解决广西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的思想库和人才库;成为中国与东盟艺术交流合作和艺术生产服务的重要基地,到2015年,把学校建设成为以艺术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突显,特色鲜明,在东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的较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广西艺术学院的重点专业

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

广西艺术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凡填报我院本科专业(含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院自行划定并公布。广西考生分数线在我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外省考生分数线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不分文理科),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以及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不同专业类别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本科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流行音乐、民族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外省考生,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参考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本科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理论与批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7:3的结构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含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结构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本科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商务)、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史论、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外省考生,如考生高考所在省对这些专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另有规定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规定执行。

四、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五、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专业,参加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类别考试的,广西考生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外省考生按照专业主科成绩(参考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参加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类别考试的,广西和外省考生均按照专业主科成绩(参考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广告学(广告策划)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我院按照艺术类培养),录取时按照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高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七、本科专业除以上第一至第七款的专业(方向)以外,其余专业(方向)按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八、对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优秀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广西艺术学院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其文化分达不到该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经所在省级招生办同意,可给予文化分线下30分投档、录取。

(一)广西考生:

1.广西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总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者;

2.广西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主科成绩不低于160分(满分180分)者。

(二)外省考生(不含广西考生):

1.外省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总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者;

2.外省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主科成绩不低于200分(满分225分)者。

3.以上排名是指所有外省考生(不含广西考生)统一排名。

九、报考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十、以上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时,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及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广西艺术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铸就了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截止2007年8月,学校有教职工699人,其中专任教师416人。学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1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37%;副高以上职称人员13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41%。现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8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个人1人,全国教学名师奖1人,广西首届教学名师奖1人,自治区优秀专家 2 人,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杰出青年教师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2 人,自治区艺术教育先进个人1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

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http://www.gxai.cn/job/

广西艺术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2014年新生的学费、住宿费及其他项目的收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广西艺术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2008年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3856人,专科学生102人,硕士研究生299人,成人教育学生1000人。

广西艺术学院地址: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电话:0771-5333126、、531739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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