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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校徽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湖北荆州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博士点:3个 硕士点:46个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图片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是2004年4月,经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长江大学是中央与湖北省共建,省属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骨干高校,拥有理、工、农、医、文、管、经、法、教、史10大学科门类,拥有3个博士点,46个硕士点。长江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是2004年4月,经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长江大学是中央与湖北省共建,省属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骨干高校,拥有理、工、农、医、文、管、经、法、教、史10大学科门类,拥有3个博士点,46个硕士点。长江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实验设备、齐全的学科门类以及综合性大学深厚的人文科学底蕴都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办学提供了最优的教育资源。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位于长江大学古朴、典雅的城中校区(原荆州师范学院),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条件优越,自成体系。这里曾是东汉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马融“设帐讲学”之地,也曾是明朝一代名相张居正求学之所。校园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有古典建筑风格的综合楼,雄伟瑰丽的图书馆,宽敞明亮的学生公寓,碧绿的泮池水,幽静的林荫道,还有历史文化长期积淀所形成的一种特有的人文气氛。古往今来,这里一直是治教求学,孕育人才的理想之所。
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是2004年4月,经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长江大学是中央与湖北省共建,省属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骨干高校,拥有理、工、农、医、文、管、经、法、教、史10大学科门类,拥有3个博士点,46个硕士点。长江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实验设备、齐全的学科门类以及综合性大学深厚的人文科学底蕴都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办学提供了最优的教育资源。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位于长江大学古朴、典雅的城中校区(原荆州师范学院),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条件优越,自成体系。这里曾是东汉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马融“设帐讲学”之地,也曾是明朝一代名相张居正求学之所。校园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有古典建筑风格的综合楼,雄伟瑰丽的图书馆,宽敞明亮的学生公寓,碧绿的泮池水,幽静的林荫道,还有历史文化长期积淀所形成的一种特有的人文气氛。古往今来,这里一直是治教求学,孕育人才的理想之所。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培养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学院现设有经济与贸易系、人文与传媒系、外国语系、机电与信息工程系、医药与护理系、工商管理系、建筑与设计系及基础课部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办27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涉及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8个学科门类。这8个学科中,大部分学科都是传统的基础学科,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办学经验,且符合高等教育由应用性学科转向基础性学科的发展趋向。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有一支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他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积极进取,大胆探索,遵循规律,严格管理,力求用新机制、新模式为独立学院的发展趟出一条新路子。

学院以“以人为本、学生至上”为办学理念,以“创特色,创品牌,求质量,求发展”为发展战略,以“4+X”(4代表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证和英语等级证,X代表某种或几种职业资格证)为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人才培养模式科学创新。在教学活动中,大胆实施“两分三强化”(即分层教学、分流培养,强化英语、计算机教学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教改方案;在育人过程中,坚持“两严三着眼”(即严格、严密管理,着眼学生个性发展、综合能力培养和良好习惯养成)的管理方式;在人才培养上,以“两用三适应”(即培养适应社会、适应竞争、适应发展的实用性、应用型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生可升本学习。本科生在毕业时一般要求拿到“4+X”证,“4”代表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和计算机二级证,“X”代表学生在大四分流培养时所考取的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会计师证等。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必将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良好的社会声誉,严格的管理模式,优质的人才培养而成为高等教育中的一株奇葩。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莘莘学子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求学!

(2014年2月更新)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语文教育(文秘办公自...、广播电视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商务英语、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专业。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重点专业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在录取过程中,通过电话确认考生就读意愿进行录取,对无法确认就读意愿的,我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志愿,作退档处理。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如若电话有变更,应主动与我校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

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不予限制,但非英语专业新生入学后只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提档要求,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请有关省(市、区)招办查究。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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