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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徽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湖南0 关注人数:
类型:语言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图片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86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实行国家民政部与湖南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坚持立足民政、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开放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86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实行国家民政部与湖南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坚持立足民政、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开放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面向民政行业和区域现代服务业工作一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心理健康,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设有民政系、社会工作系、经济贸易系、软件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康复医学系、殡仪系、应用外语系、文法系和体育艺术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部等 13个教学系部,开设有民政管理、社会工作、老年服务与管理、戒毒康复、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等 47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专任教师86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60多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38人。学院现有12个国家示范重点专业,7个省级精品专业;12门国家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师资培训认证基地、7个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鉴定中心、5个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专业委员会、45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行业资格证书认证点。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自建校以来,学院已培养大中专毕业生4万多人,培训民政干部1万人次,为民政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备。校园占地面积1217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7.62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近4.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900万元;图书馆藏总量156万册,其中电子图书74万册,建筑面积达2.5万平米;拥有独享100M出口的第二代最新数字校园网;教学用计算机3500余台,语音教室座位数576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数10344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167个,校外实训基地320个。

  学院积极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学分制教学改革,推行文化管理。学院已与民政行业和海尔集团、TCL集团、LG·菲力普集团、华为集团、思科网络技术等大型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办学关系,学院47个专业全部与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半年以上顶岗实习学生占应届毕业生的97.16%。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加强对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全过程培养学生“爱众亲仁”的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的专业品质。近年来,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和技能竞赛获奖达560人次。2008年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一等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届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上荣获金奖,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在2006年CCTV英语口语大赛中获一等奖,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连续两届获得全国电子商务大赛银奖、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湖南选拔赛男子组八连冠、女子组两连冠。2008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社会用人单位对近三年毕业生的满意率和工作称职率均在95%以上。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04年,学院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学院正在建设成为改革领先、发展领先、管理先进的创新型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国家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基地,成为湖南省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不断追求卓越,建设一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努力跻身世界一流社会工作高等院校行列。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重点专业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

六、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

2、文史、理工类、艺术类录取规则:所有进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专业的分配情况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3、学校2013年招生计划(加湖南省投放量695人)共计6816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530人已录取结束(面向湖南、北京、河北、山西、陕西、甘肃、湖北、云南、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浙江、河南、西藏、广东、广西、福建、贵州、四川、陕西、新疆22省招生);今年学校高考统招将面向湖南、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29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数5286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5、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招收的考生须参加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3年普通高校乘务类专业联考,女生165~170cm,男生175~182cm,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每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无色盲、色弱,具体要求请见我校招生网页:http://www.csmzxy.com/zs/。

(2)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等专业限招理科。

6、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csmzxy.com,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82763288查询。

7、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8、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学校另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9、应、往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设专业级差。

10、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1、新生入学后,将在3个月内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12、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标准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情况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多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电话:0731-8276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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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 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
1 民政管理 3850 23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00
2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3500 24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3 劳动与社会保障 3500 25 市场营销 3850
4 社会救助 3500 26 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