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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的校徽

长沙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湖南长沙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长沙学院图片

  长沙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改建升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 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眺巍巍岳麓,依洪山古寺。校园山水相映...

长沙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改建升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

  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占地约13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61万元,图书馆藏书126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3339人。

  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院、部),38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拥有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0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学校已形成拥有4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1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长沙市文化研究基地、8个校级重点学科、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校级科研创新公共平台、9个校级创新团队及团队培育对象、20个校级研究所的学科建设格局。

  学校现有教职工935人,其中专任教师698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教师89人,副高职称教师22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6人,硕士学位教师433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人,湖南省教学名师3人,湖南省优秀教师3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湖南省教学奉献奖2人。

  学校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认真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2010年以来,学校教师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6项,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和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797项,其中全国性一等奖8项,二等奖26项。2013年、2014年学校数学建模队连续两年获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学校体育代表队参加大学生田径锦标赛,连续7届获全省学院组团体总分第一名,2013年获全国高校乙组团体总分第二名。2013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6%,居湖南省二本院校第一名。

  学校鼓励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2010年以来,学校教师共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609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27项,累计进校科研经费3100万元。获科研成果奖励81项,其中省科学技术奖5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1项。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先后与美国阿肯色州立大学等34所国外大学和教育机构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实施学生互派等形式的合作教育。学校与湖南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浏阳生物产业基地等国家级园区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企业开展专业共建、合作办班,取得了较好的人才培养效果。

  升本以来,学校先后获得“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学校将紧紧抓住湖南建设教育强省和长沙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把学校建设成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的多科性应用型地方本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4年5月


长沙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

长沙学院的重点专业

长沙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七章招生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1%。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九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额未满,剩余的专业计划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进档考生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具体操作办法如下:当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向我校投档一批考生,我校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考察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考生填报的第一个专业未录满,则录取到该专业,否则考察考生填报的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退档。

第二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口语测试合格。

第二十二条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

(二)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类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以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文化成绩无单科最低分限制。

音乐学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位于所在省计划的前30%,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位于各专业前20%的考生,文化成绩合格,我校优先录取。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三)湖南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成绩采用湖南省联考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同时达到本科第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我校按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联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无色盲、斜视。

(二)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长沙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935人,其中专任教师698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教师89人,副高职称教师22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6人,硕士学位教师433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人,湖南省教学名师3人,湖南省优秀教师3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湖南省教学奉献奖2人。

长沙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

长沙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根据国家规定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

长沙学院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在校生13339人。

长沙学院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电话:0731-4261436、426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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