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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的校徽

吉林艺术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吉林长春 关注人数:
类型:艺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硕士点:5个
吉林艺术学院图片

  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惟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她诞生于硝烟战乱之时,成长于民族复兴之际,在历史的行进中,深深植根于东北这片广袤大地之上,浸染着白山黑水的精魂,铸就了博大开放、生生不息的传统办学精神。1946年,学院的前身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初创之时,艺术的种子便已开始萌生。1958年,伴随着吉林省艺...

吉林艺术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坐落在美丽春城长春的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院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此后,学院先后合并了吉林省文化干部学校、吉林省艺术学校、吉林省歌舞剧院附设的音乐舞蹈学校、吉林市艺术学校、长春电影制片厂附属长春电影学院等五所各具特色的艺术院校,初步形成了艺术学科完备的综合性办学格局。1978年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逐步确立了东北地区艺术教育的优势地位。

学院身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拥有表演、造型、综合、城市艺术四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城市艺术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依托城市、开放办学的思想让学院“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日益彰显。

学院秉承传统,弘扬优势,努力打造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的综合学科专业平台。目前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拥有25个本科专业,基本涵盖了国家专业目录内的各个艺术类专业,其中音乐学、艺术设计、表演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艺术类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在省内居领先地位,国家级特色专业数、重点学科数和硕士点数均位居国内同类艺术院校前列。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间的艺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20余所世界知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交流关系,进一步拓宽了学院艺术教育的视野,提升了学院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今天,吉林艺术学院正秉承“博学、求真、至善、尽美”的校训,发扬“尊重艺术个性,完善社会人格”的艺术教育理念,朝着“充满生机活力、特色鲜明、面向世界、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迈进。

吉林艺术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广播电视新闻学等专业。

吉林艺术学院的重点专业

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

吉林艺术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市、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一、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外省文化课满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二、本科专业录取原则1、美术学(不含美术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2、广播电视编导和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应用策划)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5倍投档,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70%和专业课成绩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3、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采编播合成)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5倍投档,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4、音乐学(音乐编辑与出版)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5倍投档,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配音艺术)和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5倍投档,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6、绘画、雕塑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按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倍投档。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招生计划之和的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7、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人物造型与化妆)、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不含媒体应用策划)和动画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按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倍投档。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招生计划之和的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8、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和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导)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5倍投档,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9、舞蹈学、舞蹈编导和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5倍投档,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10、广播电视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在第二批A段录取,考生无须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11、在我院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如军检线或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课分数线。12、各专业的外语成绩,根据当年高考的具体情况,要作适当要求。13、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14、美术类和设计类专业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生源。其他类专业遵循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生源。15、同等条件下,具有体育专长(仅限乒乓球和体操)的考生优先录取。

吉林艺术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的讲台上不仅活跃着治学严谨、艺术造诣精深的老教授,更有众多富于创新精神、站在学科前沿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在528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46名、副教授139名。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0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学科专家1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市特等劳动模范1人。

吉林艺术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2006年本专科毕业生总数达1482人,其中院本部本科毕业生1350人(不含动画学院);专科毕业生132人。截至2007年1月统计,我院本部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9.1%,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8.9%。

吉林艺术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音乐学(音乐编辑与出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音乐表演(现代器乐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艺术品经营与拍卖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绘画(现代绘画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雕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表演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采编播合成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舞蹈学(社会舞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数字媒体艺术(含媒体应用策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动画(动画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专科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影视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吉林艺术学院在校生情况

目前,学院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5559名,折合学生数56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76人,本科生4337人,专科生488人,成人、夜大、函授生612人。

吉林艺术学院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电话:0431-8564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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