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辽宁省的大学 > 辽宁医学院介绍
辽宁医学院的校徽

辽宁医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辽宁锦州 关注人数:
类型:医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5个 博士点:7个 硕士点:67个
辽宁医学院图片

  学校地处渤海之滨,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辽宁西部历史文化名城——锦州,占地面积974651.90平方米,建筑面积279438.65平方米。有医学、农学、工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23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耳鼻咽喉科学、口腔...

辽宁医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07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915亩。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留学生教育4种办学形式;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3个办学层次;有医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有21个本科专业。学校1984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9年获得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96人。学校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3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3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辽宁特聘教授7人,辽宁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6人,辽宁省中青年学科带头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1人、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6人。

  学校科研工作起步较早,1978年,学校承担的“稻田皮炎的病因和防治研究”项目在全国科学大会上获重大贡献奖;1980年,学校在“地甲病”和“地克病”的病因和病理学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获得卫生部乙级科学技术成果,为我国地方病防治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成为全国“地甲病”和“地克病”研究中心;1988年,学校的“磁性树脂根管充填材料及技术的研究”,获国家科技发明三等奖,填补了国内空白。现有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21个,辽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2个。辽宁省重点学科8个,其中基础医学和耳鼻咽喉科学为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外科学(骨外)和药理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近年来,学校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7项。学校主办了《锦州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中国医师能力评价》三种刊物。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现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16年,辽宁省本科一批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最低录取分数高出辽宁省本科一批控制线50分。本科二批医学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高出辽宁省本科二批控制线124分,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录取最低分高出辽宁省本科一批控制线14分,高出本科二批控制线139分。学校1997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12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来华留学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授课资质院校”,2014年被教育部正式列入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院校”,2015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院校”,来华留学学历生规模连续三年排名辽宁省第3位。

  学校现有各专业教学实习基地95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7所。附属第一医院是辽西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辽宁省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冠心病介入培训基地;附属第二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口腔全科)、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专业护士培训临床实践基地、辽宁省口腔医学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辽宁省口腔健康教育科普基地、辽西地区口腔疾病诊治中心;附属第三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辽宁省职工工伤康复中心、辽宁省糖尿病防治辽西分中心、辽宁省糖尿病眼病防治辽西分中心。三所直属附属医院为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顺应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于1991年率先在国内开展了“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医学课程模式改革,打破了“以学科为中心”的传统课程模式,为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开创了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多种课程模式并存的局面,受到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的高度重视,被教育部批准为“面向21世纪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模式改革计划项目”。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两项。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强校、人才兴校、作风正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勤俭办学、克难攻坚”的优良传统,坚持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思路。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被评为辽宁省“文明校园”、“花园式学校”;连续十二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表彰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先后获得“中国民主同盟先进集体”、“中国民主同盟先进基层组织”、“辽宁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一帮一”育人工程先进集体、“辽宁省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辽宁医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象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等专业。

辽宁医学院的重点专业

省级重点学科4个(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骨外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药理学)。
省级重点学科: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骨外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等

省级重点培育学科:

药理学

校级重点学科: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心内学科
神经病学
口腔临床医学

校级重点培育学科:

生理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肿瘤学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预防兽医学

辽宁医学院的录取规则

六、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其他省(市、自治区):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运动康复与健康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有严重先天性循环系统疾病者不宜报考。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医学相关专业和护理学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辽宁省普通类其他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其他省(市、自治区)投档方法,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办相关规定执行。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投档时,我校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并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我校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即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对于报考临床医学(英语班)专业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与英语单科成绩之和的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临床医学(英语班)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实行动态管理。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控制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南昌工学院”。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并且不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为英语、理工(文史)综合、语文、数学。

6.其他说明问题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辽宁医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专任教师1093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72人,硕士学位896人;具有高级职称241人,副高级职称48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国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2人;留学归国人员67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优秀专家4人;省攀登学者1人;省特聘教授1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6人;国家、省优秀教师13人;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6人。

辽宁医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院现有省级精品课14门,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6个,省级示范性(特色/品牌)专业8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近年来,本科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7.09%。

辽宁医学院的收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运动康复均为4800元/年;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含所有专业方向)均为4500元/年;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4800元/年(暂定,以省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均为4200元/年;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4200元/年(暂定,以省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均为3100元/年;动植物检疫3100元/年(暂定,以省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
(2)高职(专科)学费标准
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技术、眼视光技术均为4800元/年;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均为5000元/年。

辽宁医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立足辽宁,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392人,其中研究生2074人、本科生7142人,留学生343人,高职专科生2500人。

辽宁医学院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五段48号
电话:0416-4673436、4673536

同类型大学人气排行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辽宁医学院信息来自于各大学招生办公室或大学网站及相关图书。大学信息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辽宁医学院官方正式公布数据为准,报错与投稿请发至Email:kf#daxuecn.com(请将#改为@后再发送),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