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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的校徽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山东0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图片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位于济南东部教育城彩石片区,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山东省教育厅、建设厅共管,建设厅主管,是以培养“城市建设”人才为特色,集全日制普通高职、五年制大专、成人教育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352亩,拥有良好的教学、实训、生活条件,地处旅游路东首...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位于济南东部教育城彩石片区,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山东省教育厅、建设厅共管,建设厅主管,是以培养“城市建设”人才为特色,集全日制普通高职、五年制大专、成人教育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352亩,拥有良好的教学、实训、生活条件,地处旅游路东首,可取道经十东路,交通便利。学院校舍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教学基础设施完备。学院学生公寓为“山东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

  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0年的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是山东省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1994年起连续三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学院在2004年10月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06年被省职业院校协会评为“协会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会评为“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称号,2008年被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学院学生处荣获“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图书馆荣获“山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学院现有教职工504人,其中专任教师375人,专任教师全部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院教师队伍中有博士3人、硕士117人,6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1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济南市拔尖人才1名,省级教学能手1人,省职业院校教学能手4人,省职业院校骨干1人,有5位教师担任了建设部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学院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有97名“双师型”教师,成立了由企业领导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定期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实训技能。

  学院加强学科建设,重视产学研结合。教师拥有产业化技术专利7项,获得国家级设计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项、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3项。近三年来,学院教师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十几篇论文获全国性论文评选一等奖,出版的著作和教材160余部,多项立项课题研究获奖。2008年,《高等职业学院教师职业倦怠现状及干预模式研究》获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一等奖;《推进半工半读制度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职创业教育难点分析与对策》、《强化职业能力培养 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三篇论文获得第六次“全国优秀职业教育文章”评选一等奖;《借职教集团之势 探校企合作之路》、《高职教师职业倦怠现状及影响因素的调研报告》在山东省教育厅“2007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水准测量》课件在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中获优秀奖;《园林树木学》课程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立足建设行业,以培养技术应用型和高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根据职业岗位需要和工程技术发展,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开展“模块化教学”,倡导“工学结合”。每三年调整一次教学培养方案,并及时修正教学大纲,各专业实践教学课时占教学计划总课时的40%以上,实验、实训课自开率在95%以上,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专业水平得到社会认可。在由团省委、建设厅组织开展的“义务编制村庄规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我们一直是获奖最多的高校。

  学院主动追踪建设事业发展前沿,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学院设有五个教学系部,即建筑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建筑与城市规划系、工程管理系、基础教学部。目前学院有16个高职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301)、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代码540601)、城镇规划(专业代码560201)、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代码56010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102)、园林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106)、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603)、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601)、城市燃气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6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402)、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404)、工程监理(专业代码560504)、工程造价(专业代码560502)、建筑经济管理(专业代码560503)、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代码560202)、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代码560701)。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经评估被列为“国家级教学改革重点试点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和“园林工程技术”专业被列为“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学院新申报的“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代码560501)、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60105)、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403)、物业管理(专业代码560702)”四个专业获得教育厅批准,2009年高职招生专业将达到20个。

  注重实验实训教学是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学院是山东省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确定的10处实训基地之一,是教育部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学校,是山东省建筑行业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学院新建国内先进的实训教学楼,具备基础及专业实验实训条件,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计3400万元,实训设备不仅能满足教学需要,而且能面向社会提供良好服务。土工、力学、建材、给水、排水、电工等实验室有较高的设备配置,其中建材实验室具有“山东省二级实验室”资质,给排水实验室拥有国内先进的TOC环境检测仪。

  学院重视图书信息建设,图书馆现有藏书37余万册,拥有教学用微机896台,有精品课程录播系统,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为5640个,移动多媒体设备20多套,学院所有教室均可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早在1997年就建成千兆的校园网络和校内专业英语广播发射台,全天24小时不间断为师生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学院积极开展校企联合与对外交流。在省教育厅、经贸委和建设厅的支持下,牵头组建“山东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34家建筑企业、12所建设类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山东建设科技协会、山东房地产协会等多个行业协会支持集团成立,共同推动校企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现已经上级评定并批复成立“山东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学院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在办学、科研、师资培训方面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

  学院一直坚持走职教、成教并举的办学之路,采用多种形式拓宽办学思路和渠道。自1994年起,先后与同济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合作设立山东函授站,与省委党校联合办学,负责建设经济管理专业本专科招生和教学任务,2004年建设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在我院建立中国建设远程教育网山东教学中心,开展本专科学历教育,2008年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学院获得举办函授专科教育资格。根据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实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制度,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学院拥有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善于与学生沟通的高素质学生工作队伍,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以学生成才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目的,努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水平。学院坚持学风建设,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建设和谐校园、人文校园、平安校园,形成“学院以育人为本,教师以职业为乐,学生以成才为志”的良好氛围。

  学院多年的办学积淀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吸引众多学子报考学院。近几年的招生计划供不应求,一志愿录取报到率一直在98%以上,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8000人。学院重视学生职业和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新生入校就进行职业生涯策划,为学生多方位拓宽就业渠道。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左右,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富有实干创新精神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建设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需要大量技术应用型和高技能型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我们的国策,高等职业教育面临又好又快发展的机遇期。今后,全院教职工将继续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秉承“崇德尚能,博学乐业”的校训,提高办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努力把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建设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职学院!

  欢迎报考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专业好!环境好!生活好!就业好!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彩石彩龙路1号,邮编250103

  电话:0531—89709999 ,传真:0531—89709766

  招生咨询电话:0531—89709888 89709886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二条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等素质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小语种新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考生志愿中填报我院。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分数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从征集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2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的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学生因故退学,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旅游路东首)
电话:0531-89709888、6789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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