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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的校徽

天津农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天津天津市 关注人数:
类型:农林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硕士点:4个
天津农学院图片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并于同年开始招生,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2年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城乡经济学校并入天津农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天津农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29.19万平方米...

天津农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2002年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城乡经济学校并入天津农学院。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现代都市型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现有在校生近13000人(本科生11200人、高职生1000人、研究生500人、留学生52人)。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发展战略。现有16个学院(部)、7个学科门类、45个本科专业及方向、8个高职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9个二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7年,获批为天津市2017-2020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作物学、兽医学和水产三个一级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科。学校有4个天津市级重点学科、1个天津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观赏植物资源开发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天津)、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7门天津市级精品课程、7个天津市级品牌专业。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学校设有“天津市现代渔业技术工程中心”、“天津市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市花卉技术工程中心”、“天津中日水稻品质·食味研究中心”、“天津中日农村环境资源合作研究中心”、“天津市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天津市农业节水研究中心”、“天津市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工程中心”。
学校以服务现代都市型农业为己任,主动适应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课程体系,逐步形成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较为合理的专业生态群;在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学校强化“宽、适”性人才培养模式,植根津沽大地办学,坚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在全市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天农毕业生朴实无华、踏实肯干、吃苦耐劳的品格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下得去、上手快、用得上、留得住”成为用人单位对天农学子的共识。学校桃李遍及海内外,自建校以来,已为社会输送了各级各类毕业生5万余人,涌现出一大批国内外著名的农业科技人才、教育专家、优秀管理专家和领导干部。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960人,其中专任教师612人。教师当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35人,有教授113人、副教授220人、双聘院士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天津市授衔专家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7人、市级优秀教师5人,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有市级教学团队9支、市级教学创新团队2支、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团队3支。学校还聘请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学校的兼职教授。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学术水平不断提高。近五年来,全校取得包括国家级“863”、“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600多项。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520项、授权专利78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300多项。《天津农学院学报》作为公开出版物,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农业期刊和天津市一级期刊,被国内外多家数据库列为农业类重要刊源。
学校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开放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与德国、乌克兰、菲律宾、日本、加拿大、英国、美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和交流协作关系。
今天的天津农学院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她将继续秉承“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和“敏学切问、躬勤耕稼”的校训,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团结向上、自强不息”的天农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立足天津,辐射环渤海,以服务现代都市型农业为己任,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不懈努力,朝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农业大学”目标稳步迈进。
(统计数据资料截止到2017年11月1日)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东校区),邮政编码:300384
天津市西青区津同路19号(西校区),邮政编码:300380
校办电话:(022)23792065 传真号码:(022)23781315

天津农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力学、土木工程等专业。

天津农学院的重点专业

现有45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6个高职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我院水产养殖、作物遗传育种分别被列为天津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预防兽医学、果树学、农业经济管理被列为院重点学科。

天津农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七条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平行志愿录取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九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条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参加本科录取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B”。

对北京市考生:本科批次在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前提下,结合学生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指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符合身体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安排专业。

对天津市考生:

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获得8个A等(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如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

第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和北京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天津农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对天津市考生,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天津农学院系农业院校,享受农业高校优惠的录取政策(环境设计专业除外)。若生源不足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可对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考生依次降分录取,以满额为限;降至线下10分,仍不满额时,再行录取分数线上学校二志愿及顺序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为4400~5400元/生·年,高职普通类专业为5000~5500元/生·年,环境设计专业为12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天津市“3+1”教学模式示范专业)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天津市物价局公布的学费标准为准。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九条天津农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天津农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拥有专任教师6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35人,有教授113人、副教授220人。

天津农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院一贯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毕业生的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具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创业能力。毕业生通过学校推荐、“双项选择”、“自主择业 ”,面向全国就业。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我院毕业生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他们中绝大多数已成为各行各业的技术或管理骨干,不少毕业生已成为行业专家,还有相当一部分走上了不同层次的领导岗位。

天津农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本科农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天津市“3+1”教学模式示范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艺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高职一般专业5000元;特殊专业55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标准:6人间带卫生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6人间不带卫生间每生每学年600元;8人间不带卫生间每生每学年45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天津农学院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拥有专任教师6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35人,有教授113人、副教授220人。现有45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6个高职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

天津农学院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2号
电话:022-23783232、23783097、2378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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