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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的校徽

新疆财经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 关注人数:
类型:财经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博士点:3个 硕士点:41个
新疆财经大学图片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担负着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任。学校坐落在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北京路上,南、北两个校区总面积近62万平方米。 新疆财大学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

新疆财经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担负着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任。学校坐落在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北京路上,南、北两个校区总面积近62万平方米。
新疆财大学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由于国家宏观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新疆财经学院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12月,新疆财经学院、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各类在校生15000多人,其中研究生1334(含MBA)人,普通本专科生9600余人,留学生235人。
学校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含MBA),26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7个校级重点学科,设有14个学院和2个基础教学部,附设继续教育学院和商务学院(独立学院)。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均设在我校。
学校共有教职工1449人,专任教师828人,占教职工总数57.1%,其中教授、副教授344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5%;硕士学位教师403人,博士学位教师88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9.3%。学校共有硕士生导师125人,其中7名教师被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学校教学设施良好,拥有74间多媒体教室、14个(42间)实验室、60个校外实习基地,有现代化的运动场以及在新疆高校居领先地位的校园网络;图书馆拥有各类藏书103万多册。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工作,科研实力不断增强,科研特色与优势日益显著。近三年共承担了200多项国家和自治区等各级别科研课题,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数十项。
学校与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学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并与美国阿祖萨太平洋大学、日本亚细亚大学、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人文大学等9所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与国内外学术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极大地促进了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为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在服务中求支持,坚持走特色化办学之路,努力创建高水平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文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金融学、保险、税务等专业。

新疆财经大学的重点专业

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新疆财经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考生必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国际商务专业学生入校后外语授课语种为俄语;汉语言考生录取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录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民考汉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十九条为适应国际化趋势的需要,培养既了解中国实际又特别精通国际会计、审计惯例的实用型高级会计人才,今年将继续进行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的招生,详见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为推进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拓宽中外联合培养模式,今年将招收1+2+1中美联合培养实验班。详见新疆财经大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实验班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汉语言2个专业、民语言5个专业、民考汉6个专业将继续在本科一批次招生。(详见《2014年招生与考试》)

第二十二条考生必须有新疆财经大学报考志愿,为保证生源质量,不降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内地省区招生录取时,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才可线上调剂录取,否则一律不调剂录取。内地省区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第二十四条若变更计划,必须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新疆财经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九条除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外,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三十条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

新疆财经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教职工1369人,其中专任教师82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43.75%,专任教师中博士145人,硕士433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70.83%。

新疆财经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新疆财经大学的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英语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

新疆财经大学在校生情况

截止2013年11月,学校各类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611人,博士研究生3人,全日制本科生1.6万人,外国留学生1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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