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于2003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建立,是一所由浙江省水利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高职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442亩,校舍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现有教师24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78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教师75人,现有在校生4300余人。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行业,充分利用浙江水利行业优势、同济大学学科优势,建设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
学院各类教学设施齐全,建有12个具有职业氛围和高职特色的校内实训基地,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建立了48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现有纸质图书21.5万册,各种期刊610种,电子图书9万册,建有设施先进的电子阅览室。校园局域网可与国际互联网、水利网等网络相连接,能提供大范围的办公、信息服务和网上教学。
学院现有5个教学系,1个教学部,开设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设施农业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镇规划、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等18个专业。
学院注重技能人才的培养,2008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学院建有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根据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单考单招中职考生为:专业理论、数学、语文、外语;江苏省考生单科成绩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综合素质评价。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七条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两个专业中招收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文、理科考生及其他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为英语。
第十九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收费标准: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