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住宅楼改造工程基坑开挖顺利推进
4月2日,烟台大学1-3#住宅楼改造工程基坑项目正式启动,标志着1-3#住宅楼改造工程进入建设实施阶段。为了这项全校教工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3#住宅楼改造工程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学校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列为2014年度重点工作之一。1月11日,学校组织了基坑项目的公开招投标活动,按照“集中招标、分项确定、统一实施”的原则,将拆除和土方的中标单位作为总包方,统一协调其他各分项作业。经过激烈的竞争性谈判,拆除和土方的中标单位为清泉建筑建材有限公司。2月7日,房绍坤校长主持召开有各分管校领导江林昌、孙祥斌、邓昌亮和职能部门参加的1-3#住宅楼改造工程专题调度会,统筹安排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月28日,完成工程校园内的建筑围挡。3月27日,1-3#住宅旧楼顺利拆除。4月2日,基坑开挖。
工程的顺利推进是全校上下思想统一、同心戮力的结果。针对1-3#住宅楼区块的特殊性,组织好1-3#住宅楼改造工程建设,必须妥善处理好五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工程建设与政策的关系。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项目的全过程和各环节,都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二是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规划设计的关系。规划设计是先导,学校从优化设计入手,尽最大可能减少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工程进度。三是处理好教工住宅与商业设施的关系。既要满足教职工居住的舒适性,又要满足商业利益最大化,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四是处理好工程建设与师生日常生活的关系。在建成区域搞改造工程,不可预知的情况多,既要保证工程顺利推进,又要尽可能地减少对师生日常生活的影响。五是处理好工程进度和教师入住迫切性的关系。这就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最大限度满足教师迫切入住新房的需求。
“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通过各项措施,特别是通过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组织和实施工程建设,就一定能够很好地实现建设目标。”基建处处长王京强说,“面对教职员工的热切期盼,作为职能部门,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把工程组织好、管理好、建设好,为烟大的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据悉,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即将完成,预计两个月左右即可进行建筑主体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按照国家规定,建筑主体工程招投标必须通过烟台市工程交易中心公开组织,最终确定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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