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广州业余大学、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学院四所市属高校合并组建成立,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办学立足广州,服务全省,面向海内外,全方位借鉴世界发达国家高职教育的成功办学经验,紧密依托行业、企业,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及管理第一线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62年,已为社会培养了数十万计的各类应用型人才,受到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组建成立以后,主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白云山下、麓湖之畔,滨江、海珠及越秀三个校区分布在广州市区内,总面积400多亩。市政府的拨款,确保了学院充裕的办学经费、良好的师资和教学设备。学院设有4个学部、13个学系、40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1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有95人。在校生1.5万人。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藏书40多万册。各类实验室87个,校外实训基地81个,拥有千兆校园宽带网连接各校区。校园内生活设施完善,超市、书店、室内外体育场馆一应俱全,充分满足了学生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需要。
为加快实现学院发展的战略目标,学院已启动了 “优化教学”、“人才强校”、“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办学”和“特色兴校”等五大工程。目前学院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理工学院(BCIT)、法国国立大学技术学院(IUT)、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学院分别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2006年3月,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首个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协议,联合举办国内首个钢琴设计与制造专业,以培养钢琴装配技术人员、钢琴及乐器营销人员、钢琴调律师(调音师)。今后学院将大力推动校企订单式合作培养模式,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与企业结成职业教育联盟。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等级:大专 位于广东0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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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广州业余大学、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学院四所市属高校合并组建成立,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办学立足广州,服务全省,面向海内外,全方位借鉴世界发...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可接受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同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术科统考,从线上考生按一定比例分别录取文化课总分高和术科分高的考生。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学院办学经费充裕,市政府的拨款确保了学院的师资和设备都是很好的。学院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750-1200元/生?学年。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
电话:020-86375471、8637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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