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面向全省招生、培养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属第三批A线录取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学生。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址在广州市下塘西路3号,学院设广州和南海两个校区,分别在广州市下塘西路3号和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号。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有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学院建有主干千兆的校园网、各类藏书达30多万册的数字图书馆,有完善的多媒体课室、多功能电教室、计算机网络课室、语音室、汽车实训车间等教学设施、学院还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队伍和技术熟练的技术人员队伍,共同致力于为广东培养适用的高技能职业技术人才。
设有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公司理财方...、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保险(保险经营方...、投资与理财、、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公司理财方...、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保险(保险经营方...、投资与理财、、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等专业,其中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公司理财方...、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保险(保险经营方...、投资与理财、、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是重点专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科总分相同时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室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专业严格按广东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类专业每年45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年5500元,住宿费:校本部和南海校区都是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