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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的校徽

贺州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广西贺州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贺州学院图片

  贺州学院是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大学。 学院座落于湘、粤、桂三省(区)交界、山水名城桂林与商业大都市广州黄金路线的中间、泛珠江三角洲前沿、颇具发展潜力的生态型商贸旅游城市--贺州市。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

贺州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贺州学院(英文:Hezhou University)是具有70年办学历史,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校址位于桂、湘、粤三省(区)交界的贺州市。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创建于1943年的广西省立平乐师范学校,后更名或改建为贺县师范学校、八步师范学校、梧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梧州地区教育学院、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贺州学院。
[校园校舍] 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400多亩,校舍面积27万平方米。
[图书设备] 学校馆藏纸质图书92.69 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516万元。建成了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825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7 人、副高级职称156 人,博士22 人、硕士280 人。
[学科专业] 学校现招生的普通本科专业33 个、专科专业12 个,全日制在校生9769 人。设有文化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等14 个学院。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工学、理学、教育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2008 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 年被列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建设单位。
[教学科研] 学校拥有广西重点学科3 个、广西高校特色专业4 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 个、广西高校重点研究基地1 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建设中心1 个,是广西重点培育教师教育基地;建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族群文化博物馆、贺州矿冶钱币博物馆和林汉涛艺术作品陈列馆,形成了南岭走廊族群文化、贺州方言、桂东特色资源利用与开发等特色领域研究,取得了一批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参与)1 项、二等奖3 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 项(合作)、一等奖1 项、二等奖2 项、三等奖6 项。2013 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 项。
[校园文化] 学校坚持以“自强、自立、求知、求真”为校训,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题,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主线,以开展“桂东百家讲坛”、“红五月科技文化艺术节”为品牌,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学生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获得国家级奖项30多项、自治区级518 项;参加文艺竞赛活动,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类一等奖1 项、二等奖1 项、广西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3 项、三等奖7项。“红五月科技文化艺术节”获广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韩国等国1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联系或合作关系,已招收了5批留学生。
学校环境优美,绿草如茵,先后被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自治区级“绿色先进集体”、“绿色大学”、“文明单位”、“文明卫生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和谐学校”等荣誉称号。
周边环境
学院座落于湘、粤、桂三省(区)交界、山水名城桂林与商业大都市广州黄金路线的中间、泛珠江三角洲前沿、颇具发展潜力的生态型商贸旅游城市--贺州市。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相隔1000多米。校园环境优美,古树参天,是贺州市“花园式”单位,荣获自治区首批“绿色大学”、“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的理想家园。

通讯地址
广西贺州市芳林路147号
联系电话
0774-5228600

贺州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等专业。

贺州学院的重点专业

贺州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进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具体按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本校公共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我校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文化分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60%+专业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专业招生统考(联考)成绩。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当档录取,艺术分相同,则按以下文化分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60%+专业分×40%)从高到低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艺术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体育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体育类专业按体育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体育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同科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

第十七条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报考师范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3750px以上,男生身高3875px以上,口齿伶俐,无口吃,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报考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3875px以上,男生身高4125px以上,五官端正,形象姣好,口齿清晰,身材匀称。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能报考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第十八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民族身份不予限制。

第十九条填报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有英语听力和口试成绩。

第二十条对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贺州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884人,专任教师565人,其中:教授55人(含聘任)、副教授118人,博士25人(含在读),硕士176人(含在读)。另有外籍教师5人。

贺州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目前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年招生数在3000人左右。学生综合素质高,毕业生就业率高,2006年为90.2%,2007年为95.69%,荣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步奖”。

贺州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按学年预缴,预收标准为:

1.师范类本、专科专业为29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为9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为8700元/年。
3.汉语言文学(非师范)、历史学为3980元/年;
4.汉语国际教育、公共事业管理、英语(非师范)为3800元/年;
5.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为4370元/年;
6.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应用化学、应用心理学为4100元/年;
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4300元/年;
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为3500元/年;
9.高职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
10.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900元/年(公寓式宿舍,不同楼房收费有区别)。
以上为2013年的收费标准,2014年新生的收费标准将有所调整,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贺州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有各类学生11222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6389人、专科生3295人,成人教育学生1538人。

贺州学院地址:
广西贺州市芳林路147号
电话:0774—522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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