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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校徽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等级:大专 位于黑龙江0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图片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其前身始建于 1906 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省城(齐齐哈尔)高等小学(前汉义学)创办的师范速成班。 1908 年(光绪三十四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两级师范学堂。 1914 年(民国三年)改名为“黑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是全国建校最早的几所中等师范学校之一, 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其前身始建于 1906 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省城(齐齐哈尔)高等小学(前汉义学)创办的师范速成班。 1908 年(光绪三十四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两级师范学堂。 1914 年(民国三年)改名为“黑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是全国建校最早的几所中等师范学校之一, 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齐齐哈尔市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分和克山师专部分资源合并,组建了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几经变迁,始终坚持勤俭办学,严格治校,育人为本,形成了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和严谨治学的优良校风,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从大学本科到中师、幼师各类专业,建国以来,共计毕业学生 5 万多人,许多人已成为专家、学者和教育教学骨干。曾任原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主任、原核工业部副部长姜圣阶同志,原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刘达同志是毕业生中优秀的代表。

  学校现有教职工 364 人,副高职以上 109 人,其中教授 12 人,在校学生近 5000 人,占地面积 28. 4 万平方米 , 建筑面积 12. 2 万平方米 ,设备总值 2131 余万元。现有师范类专业 ( 语文教育 、 数学教育 、 英语教育 、 化学教育 、 生物教育 、 历史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音乐教育 、 美术教育 、 体育教育 、 初等教育 、 学前教育 、现代教育技术)和非师范类专业(营销与策划、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会计与审计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心理咨询 、 汉语 、 应用英语 、 应用俄语 、 应用韩语 、 电脑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动漫游戏设计方向)、 主持与播音、报关与国际货运 共计 30 个。

  学校根据现有的优势和条件,积极拓展办学空间,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了学校办学实力,目前已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语言大学、俄罗斯后贝加尔车尔尼雪夫斯基国立师范大学、韩国罗州大学、韩国公州映象大学、韩国中部大学校等国外院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引进了俄罗斯和韩国等大学先进的教学大纲、教材和外籍教师,分别开办了应用俄语、应用韩语专业。 2005 、 2006 、 2007 年共招收出国留学生 218 人,现赴外出国留学生共计 77 人,接纳俄罗斯留学生 27 人、韩国留学生 17 人。对外国际文化的交流,使合作的双方加深了互相了解,建立了友好、亲密的伙伴关系,提高了相应专业的教学质量,为共同培养外向型、国际型人才提供了宽广的舞台。

  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继续坚持办学特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从适应发展需求出发,结合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积极拓展办学空间,科学规划学校的发展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大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创办区域内知名学校。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专业设置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重点专业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果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将按顺序在第二、第三志愿和有院校服从志愿(或补报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第十条专业确定方法:根据学生志愿进行录取,对于院校第一志愿考生,采用“专业清”,即根据其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由于学前教育专业师资承受能力有限,该专业将按计划数进行录取,对于第一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录取第二、三专业;对于非第一志愿考生,采用“专业级差”的方法;对于专业志愿未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二条录取批次:学校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高职(专科)院校批次,其它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录取过程中投档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根据,择优录取。加减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招办录取名册和确认表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和确认表;通过各省招办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档案由考生自己报到时携带,具体要求根据各省招办规定办理。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现有师资力量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收费标准

  奖学金及帮困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学生奖学金、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中前两者的获奖面为20%,学校目前学生奖学金一等800元/人/年;二等500元/人/年;三等300元/人/年,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一等800元/人/年;二等6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 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在新生报到现场开辟“特困生”(需持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证明)的“绿色通道”;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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