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是华中地区唯一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中国海事局审核的航海类普通高职院校,吴邦国委员长亲笔题名的“中国长航国际海员员培训中心”,湖北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富民工程教育培训基地,武汉市旅游专业定点院校。
学院秉承就业为先、能力为主、富民为本的办学理念,铸就了走向世界的黄金通道,筑起了脱贫致富的理想港湾,形成了就业国际化的浩瀚气派,赢得了交通部,湖北省省长罗清泉、副省长辜胜阻及省教育厅等的高度称赞,受到了湖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广泛褒奖。
学院地位区位优越,是真正的都市生活。学院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东邻徐东商贸,西接长江隧道,面向友谊大道,背靠长江汉水,紧临湖北大学,享水陆交通之便利,承儒生商贡之恩泽,是莘莘学子的理想求学之所,成人成才的生动社会课堂。
学院市场定位准确,是真正的订单培养。所开专业均按需设置,始终紧贴企业、紧贴基层、紧贴一线,已形成了以航海类和旅游管理类专业为品牌,以船舶制造、汽车技术、商务英语、现代物流、市场营销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特色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中国内地向国内一流企业和全球输送高级人才的航海院校。
学院技能训练扎实,是真正的校企结合。中国长江航运集团上至重庆,中联武汉、南京,下抵上海的九大轮船公司、五大船厂、六家星级宾馆、三家专业汽车服务公司,是学院“漂浮的校园”,实训的基地。1000多台(套)国内一流的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GMDSS模拟器等实验仪器设备,是学生“学技练能”的基础平台。
学院就业形势喜人,是真正的脱贫致富。用人单位交钱“买人”是新闻媒体对我校人才走俏形象的描述。近几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居湖北省高校前茅,2004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6%,今年即将毕业的学生到目前为止已有96%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目前,中国海运集团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对外劳务合作公司、中国山东和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沿海沿江省份的国际海运公司、中国长江海外旅游总公司、新加坡丽星豪华邮船公司等30多家单位已成为学生主要就业单位。
学院校纪学风严明,是真正的成人成才。学院严格遵照国际海事公约确定的质量方针和管理体系依法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治考,始终把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均纳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之中,每年开展一次内部质量审核,每两年接受一次国家海事局中间审核,每四年接受一次国家海事局再有效评审,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加强教学督导,形成了良好的校纪校风、教纪教风、学纪学风、考纪考风。学院航海类专业考证合格率连续两年位居上海考区同类院校前茅,先后被交通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学院奖励政策优惠,是真正的倾情关爱。为激励莘莘学子,台湾伟联公司台湾伟联航运公司、香港泰昌祥集团、香港长源航务公司、长航集团南京金陵船厂、中国长江海外旅游总公司等在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学院自身也设立了院、系两级奖学金,每学年按一定比例奖励品学兼优者2000-4000元;重点本科线上来我校报到的新生可得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二本线上来我校报到的新生可得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对贫困生给予困难资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目前,学院开设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设计与制造)、船舶工程技术(动力装置设计与制造)、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旅游管理(海上酒店方向)、旅游管理(客运方向)、商务英语、现代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汽车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15个专业。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愿你们从这里起步,从这里扬帆远航!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 |
等级:大专 位于湖北0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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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的重点专业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的实际考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相关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为了帮助毕业生顺利择业和就业,免除毕业生在户口、档案方面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经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我院在文件规定范围内,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户口、档案管理服务,特制定本托管办法。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本办法的户档托管对象为:
1、无就业单位但户口、档案不愿转回生源所在地或省、市人才市场而自愿要求留校托管的毕业生
2、已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但因用人单位不能为其转档落户而自愿要求留校托管的毕业生
第二条、户档托管办理程序为:
1、毕业生在系部领取《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书》、《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毕业生保存户口档案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好后交系部审核签章。
2、毕业生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签章,缴纳托管费用。
3、毕业生本人自留一份协议书作为今后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第三条、户档托管收费标准
一次性收取手续费(含迁入迁出及工本、网络发布等)、档案转递邮寄费共30元。
第四条、学院为户档托管的毕业生提供下列服务:
1、免费管理户口档案两年;
2、免费提供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3、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
4、应毕业生要求有偿出具有关非就业证明;
5、办理报到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第五条、毕业生申请托管户口、档案的期限为自毕业(当年7月1 日)后两年。在托管期限内毕业生可随时提出提前结束托管的要求,办理转出手续。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托管时间,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并需缴纳延长托管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申请户口、档案在校托管的毕业生,应办理全部离校手续;不得在校居住;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毕业生在托管期间因病或发生意外伤害,所有费用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户档托管的毕业生应履行以下义务:
1、每季度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主动与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报告近期情况。
2、落实就业单位后,及时通知学院,并主动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托管期满,主动将本人户口和档案迁出或迁移到学院指定的派出所和单位;
4、托管期满需延长保存时间,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续托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托管期满且不主动与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办理转出或续托手续的,学院有权按国家规定将其户口和档案材料转至其原籍地的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毕业生调配部门。
第九条、户档托管的毕业生应当遵纪守法。在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学院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被治安拘留处罚、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协议约定事宜。
第十条、户档托管的毕业生在托管期满或需要时,凭《毕业生户档托管登记表》、《毕业生保存户口档案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户口和档案托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正式函件、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等,到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第十一条、如国家或湖北省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经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至上级统一规定的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六日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标准
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