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职业学院始建于2002年5月,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湖北华信恒昌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共同举办。现任校长马必学、校党委书记杨青。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861亩,教学行政用房16.3万平方米,学生宿舍7.8万平方米。美丽的校园依山傍水,风清气爽,林木葱茏,环境怡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在校学生1.3万余人。
学校坚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秉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厚德强能、励志创新”的校训,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立足武汉,服务湖北,辐射全国,围绕商贸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校现设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语学院、艺术传媒学院、旅游学院、思想政治课部、文艺体育与通识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院2部共12个教学单位;开设47个专业,形成了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汽车工程、建筑工程等、会计、管理、市场营销、艺术等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体系。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职教师345人。其中,楚天技能名师7人,教授14人,副教授41人,讲师135人。大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专业教学和科研领域已崭露头角。
武昌职业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型大学。近年来,学校紧抓体制改革契机,把打造一流高职院校目标同学校战略发展相结合,引进一批专家教授;以专业建设为龙头、课程建设为核心、全面启动教学改革,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办学规模迅速扩大,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高,社会影响力日渐增强,在校生人数居全省同类型、同批次院校之首,毕业生就业率每年均保持在93%以上。学校设有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5.7万平方米。现有20多个校内实训室、7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280多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4.7万册、电子图书20GB。
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湖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湖北省青年志愿者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湖北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高校后勤系统信息与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省级平安校园”、“2011年度高校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3年获“湖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显优势、强质量、树品牌、建设特色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坚持面向市场、面向行业企业、面向岗位,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课程、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校内外实践基地和数字化校园建设,着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一所办学体制机制先进,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整体培养质量优秀,现代管理制度健全,办学综合实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持续提升的高水平的新型高等职业院校。
武昌职业学院 |
等级:大专 位于湖北0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理工 性质:(民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 10-19[高校新闻]湖北工业大学2012级MBA开学典礼顺利
- 09-30[高校新闻]学校两项教学研究成果通过省教育厅鉴
- 09-27[高校新闻]生物学院新生班级风采展献礼校庆
- 09-26[高校新闻]常州工学院北部新城新校区奠基 省市
- 09-20[高校新闻]东华大学“绿色通道”助159位贫困学
- 09-17[高校新闻]教师代表张琼玉老师在2012级新生开学
- 09-16[高校新闻]南京艺术学院第二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
- 09-15[高校新闻]三家国家级内镜学术机构同时落户湘雅
- [招生信息]武昌职业学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
- [院校新闻]查看更多有关"武昌职业学院"的新闻
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举办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以外语外事和信息技术为办学特色。学院座落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腹地,毗邻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主校区,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在师资、设备、管理等办学资源方面完全共享,优势互补。目前校园占地面积 302...
武昌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武昌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武昌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武昌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省招委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遵循志愿优先、总分优先、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七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志愿优先,再分数优先原则。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满足。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者,若服从调剂,则安排其他相近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八条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应试语种。
第九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凡按填报志愿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体检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违规报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学生按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