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现有23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发育生物学等6个“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伦理学等9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18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4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学两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等1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拥有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蛋白质化学与鱼类发育生物学、化学生物学与中药分析、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多倍体繁殖与育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微生物分子生物学、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7个国家和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微生物学与生物技术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科研团队1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121人才工程”人选、“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00人;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特聘教授17人;学校先后同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大学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引进人才、智力和资金,开展科研合作,并与俄罗斯喀山国立大学合作共建一所孔子学院。学校图书馆藏书330余万册,其中古籍20余万册,中外期刊4700余种。学校设有出版社,主办12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5种。
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近30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万多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秉承“仁、爱、精、勤”的优良传统,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跻身一流的基本发展理念,朝着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综合型大学的目标奋力迈进!
湖南师范大学 |
等级:一本 位于湖南长沙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211工程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6个 院士:2位 博士点:60个 硕士点:16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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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n...
湖南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湖南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湖南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体育教育、英语、生物科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化学、数学、物理学、历史学)。
湖南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条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投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110%。湖南省各科类提档比例不超过相应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3%。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他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对于根据分数和等级投档的省份,我校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考生投档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四条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并要求英语口试合格;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者日语;俄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者俄语;朝鲜语、法语专业不受语种限制。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非外语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六条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武警国防生只招男生,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其它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经我校专项水平测试认定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省外艺术类考生,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须校考专业合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自主选拔录取、农村专项计划、武警国防生、内地新疆班、新疆预科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湖南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科研团队2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8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121人才工程”人选、“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05人,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17人。
湖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近30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
湖南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湖南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万多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