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科技学院创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十八博士创办的具备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国家统招民办普通民办高校。
学院现有位于西安市大学城的长安校区和太平校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一流,教学设施先进,基础设施完整,是一所新型的以计算机和信息学科为主的高等学府。下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软件技术系、信息商务系、信息管理系、工程管理系、基础课部、实验实训中心、北京交通大学西安教学中心。学院已建51个专业实验室,2个校内实训基地,53个校外实习基地,百余家就业诚信合作单位。图书馆纸质藏书60余万,期刊1500余种,数字图书50余万种。
学院拥有以十八博士为核心,百余名博士、教授为骨干的双师型高水平雄厚师资队伍。形成以培养信息类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为主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计算机科学与信息类学科群。
学院已培养了计算机软硬件、信息商务与信息管理为主的万余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先后被评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十佳民办高校”、“中国十大优秀民办高校”、“中国万人著名民办高校”、“中国竞争力十强民办大学”、“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20强”。
六、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考生成绩达到本省(区)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即符合录取条件。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明确不报到者,不予录取。
3、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第一志愿录取未满,依次录取第二、三志愿;均不限定男女比例;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所有专业报考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4、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则直接调剂到第二、三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5、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须体检合格。
6、在填报高考专科志愿时,请认真查阅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在本省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录取批次,并就近到我院在各地市县报名处或在我院网站进行登记,以便优先录取。
7、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学籍、户籍迁移手续,按时报到。报到时西安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六、收费标准:6600元/年;住宿费:600元/学期(暖气、电话、电视等),以上费用均按学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