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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徽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新疆0 关注人数:
类型:农林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图片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素有“塞外江南”之称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  学院成立于2002年3月,是由有50余年办学历史的自治区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新疆伊犁畜牧兽医学校、伊犁农业学校和伊犁农牧机械化学校合并而成...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素有“塞外江南”之称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

  学院成立于2002年3月,是由有50余年办学历史的自治区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新疆伊犁畜牧兽医学校、伊犁农业学校和伊犁农牧机械化学校合并而成。学院占地面积1300余亩,学院建筑面积达十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5万册。学院设有动物科学系、农业工程系、机械电子工程系、商学系、基础部、信息技术中心、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室、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图书馆等教学、教辅部门。学院有60个教学实验室,30个校内外实训基地。运动场地面积达6.4万平方米,体育设施较完备。

  学院现有教职工522人,专任教师31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9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151人,双师型教师占50%。

  学院开设有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园林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旅游管理、电气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8个高职专业和20余个中职专业。

  学院开设有普通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普通中职,函授大专、本科的学历教育,并常年开办各类长短期培训班。学院还设有农业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256站和自治州第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近年来,我院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先后与南京金陵科技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院校合作,促进了学院的专业建设与发展。

  学院不断改革培养模式,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 ,促进了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同时学院树立“出口畅、进口旺”的招生就业理念,加强就业推荐的工作力度,根据毕业生情况和社会用工需求,积极深入社会,加强与劳动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就业中介组织的联系,全方位为学生就业开辟渠道。所有专业均实行定单式培养,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我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毕业生深受社会好评。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的重点专业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

七、录取原则及入学方式: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严格按各省、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

2、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总分由高到低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额满为止。接受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3、专业分配原则:各专业首先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额满为止。若仍不满额,从未确定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总分由高到低将其调剂到未满额专业中,额满为止。对于服从院校调剂投档的考生,原则上参照考生填报其它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安排专业。对服从院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

4、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对于不能完成计划的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同层次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调整招生计划。

5、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20%,不限制男女比例。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

7、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办理入校注册手续。

8、对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标准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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