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位于石化名城、数码之都、旅游胜地的惠州市。学院占地面积668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校园风景秀丽、环境幽雅,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学大楼、标准的学生公寓、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体育运动设施。校园内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莘莘学子潜心读书的好地方。
学院以专科教育为主,目前开设有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应用、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应用电子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投资与理财、服装设计、商务英语、文秘等17个专业和国际商务报关与报检等19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收国家任务大专生。
学院经过四年来的稳步发展,已形成了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国际学历教育于一体的办学格局。学院与国内外名校合作开办了“专升本”和成人教育大专脱产班与函授班,并建立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受权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为各个专业的学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专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证服务体系。
学院教学坚持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注重理论够用,强化技能,科技创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社会相关行业、企业为依托,面向市场,走合作办学道路, 实施“订单教育”和“双证教育”,采取“专业+技能”的培养模式。学生毕业时可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职业技术资格证、汽车驾驶证等,学生毕业后有充分的就业保障。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及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