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一所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高等学府。学院前身是1933年创办的“厚生会计讲习所”,历经合并、调整、更名,相继改为湖南厚生会计学校、湖南省财会学校、湖南财经专科学校、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经过多年的建设,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办学特色鲜明、教育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省属财经本科院校。学院与正在建设中的长沙西湖文化公园、梅溪湖毗邻而居,枫林二路、金星大道和正在建设中的地铁二号线为学院提供着便利的交通条件。校园内绿树成荫,花团锦簇,被誉为省级“园林式单位”,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万余人,占地面积760多亩,设有10个教学系部,即会计系、财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信息管理系、工程管理系、外语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政治理论课部、基础课部、体育课部。至2012年底,有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英语、日语、税收学、翻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19个本科专业,另还有投资与理财、工程造价、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等专科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647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72人(教授69人,研究员3人);副高职称教师16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1人。专任教师中,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人、铁道部青年科技拔尖人才1人、湖南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省十大社科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5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能手7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9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已初步形成了一支结构日趋合理,素质日益提高的师资和管理干部队伍。
学院一贯重视教学质量,把培养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型财经管理专门人才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围绕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学院通过一手抓教学基本建设,一手抓教学改革,不断健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全面落实。现有会计学、财政学、计算机应用技术3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会计、财务管理2个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一五”重点专业;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个“十二五”省级资助建设专业;“十二五”会计学专业综合试点改革项目,会计、市场营销、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4个省级特色专业;《财政学》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审计学》《数据库技术与运用》《财政学》《税法学》《外贸英语函电》5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团队、经济应用数学专业教学团队和财政学专业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习基地、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会计系会计实验中心被确定为3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实践教学中心被确定为“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财政学、大学英语二等两个省级优秀教研室。截止到2013年,共有36个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型实验项目,近五年来,学院教师编写出版教材 93 部(主编 39部、参编 54部),参与编写财政部规划教材13部,其中《财务管理学》教材被评为省级优秀教材。
学院十分重视科研工作,致力于科研学术水平的提高,取得了较丰硕的科研成果。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近三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 1236 篇,被SCI、E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收录、转载 206 篇;共主持科研课题509 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 222 项;出版学术著作41 部。学院还成立了产权财务与会计、县乡财税、两型社会等16个研究所。“湖南省财政与会计研究基地”、“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研究基地”、“湖南省公共政策与经济发展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务会计研究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等5 个社科研究基地,“企业财务与资本市场效应实验室” 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学院拥有较完备的教学设施,拥有计算机房12个、教学用计算机9183台、多媒体教室100个、语音室9个,已建成校园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是全国教育系统首家通过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验收的试点单位。初步建成了校内实验实训和校外实习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建有会计实验中心、金融财税实验中心、市场营销实验室(包括市场营销实训超市)、工程经济管理实训教学基地、经济法务实训教学基地、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并建有61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学院图书馆馆藏图书11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 1150种,电子期刊有7168余种,数据库13个。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是一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高等学府。今后,学院将继续秉承“正德、厚生、经世、济用”之校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办学理念,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尊重人才、教授治学。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改革求创新,以特色求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14年2月27日更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等级:二本 位于湖南长沙市 关注人数:次 | |
类型:财经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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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是一所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33年创办的湖南私立厚生会计学校,历经合并、调整、更名,相继改为湖南厚生会计学校、湖南省财会学校、湖南财经专科学校、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元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学、财政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重点专业
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被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会计和市场营销专业被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高于120%,具体调档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若出现同分情况,学校将结合待分配专业特点与要求,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师552人,其中教授65人,副教授143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在现有专任教师中所占比例为68%。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0%以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在校生情况
到2001年底,全日制专科生在校人数已达3405人,成教学生在册人数达23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