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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的校徽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四川0 关注人数:
类型:艺术 性质:(民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成都市个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图片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是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以艺术学科为特色,文、理、工、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多层次的高职专科学校。学院地处成都市南郊新津花源镇。校园内树影婆娑、建筑雅致、环境幽静。   学院院长是国际知名导演谢晋。执行院长冉昌光教授长期从事高校教学和管理,是全国优秀教师,曾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是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以艺术学科为特色,文、理、工、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多层次的高职专科学校。学院地处成都市南郊新津花源镇。校园内树影婆娑、建筑雅致、环境幽静。

  学院院长是国际知名导演谢晋。执行院长冉昌光教授长期从事高校教学和管理,是全国优秀教师,曾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大学教务处处长、哲学系主任,现任教育部高校哲学学科指导委员、四川省高校专业设置评审委员、四川省哲学学会会长、兼任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院长。教学院长陈小林教授是蜚声海内外的知名设计教育家,现任国际设计协会PDC会员、中国包装协会设计委员会副主任兼副秘书长、《中国设计年鉴》编委、《中国CIS年鉴》编委、《中国西南设计年鉴》执行主编。有多项设计作品或国内和国际大奖,其中水井坊获芝加哥30届国际MOBIUS设计大赛单项金奖及全球金奖。由三位名家领衔的各专业教师队伍阵容强大,汇聚了一大批教学精英,其中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47.6%,博士6人、硕士25人,是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多年的办学中,学院始终以“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成人成才”为办校宗旨,坚持“强化专业教学、强化外语教学、强化计算机教学”的教学理念。现已经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合格的有用人才。成为了西部地区教学最规范、教学质量高、就业率最高,2005年被《南方都市报》、网易等十一家主流媒体联合评签为“影响中国西部的十大高校”

  学院现有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动画设计、服装设计、室内设计、城市园林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影视表演等专业在校学生3200多人。学院坚持培养学生就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的方针,十分重视学生的专升本深造。目前,成都艺术职业学院与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大学等院校签订有专升本协议书。学生在专科二、三年级期间,可按当年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专升本政策和比例,升入上述院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深造。2005年我院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全部通过了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大学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名列前茅,全部顺利升入本科。

  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推荐制度。2003年以来,组织了很强的就业班子,力求为每位毕业生找到理想工作。学院两届毕业生几乎都是100%就业。目前,学院已经与一百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长期用人协议。其中,国际知名室内装饰企业广东星艺装饰有限公司每年均在我院招收150多名毕业生就业。凡是合格的毕业生,学院都负责推荐找到理想的工作。
继往开来,学院全体师生将励精图治,续写辉煌,为把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民办高校而努力奋斗。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是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以艺术学科为特色,文、理、工、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多层次的高职专科学校。学院地处成都市南郊新津花源镇。校园内树影婆娑、建筑雅致、环境幽静。

  学院院长是国际知名导演谢晋。执行院长冉昌光教授长期从事高校教学和管理,是全国优秀教师,曾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大学教务处处长、哲学系主任,现任教育部高校哲学学科指导委员、四川省高校专业设置评审委员、四川省哲学学会会长、兼任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院长。教学院长陈小林教授是蜚声海内外的知名设计教育家,现任国际设计协会PDC会员、中国包装协会设计委员会副主任兼副秘书长、《中国设计年鉴》编委、《中国CIS年鉴》编委、《中国西南设计年鉴》执行主编。有多项设计作品或国内和国际大奖,其中水井坊获芝加哥30届国际MOBIUS设计大赛单项金奖及全球金奖。由三位名家领衔的各专业教师队伍阵容强大,汇聚了一大批教学精英,其中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47.6%,博士6人、硕士25人,是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多年的办学中,学院始终以“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成人成才”为办校宗旨,坚持“强化专业教学、强化外语教学、强化计算机教学”的教学理念。现已经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合格的有用人才。成为了西部地区教学最规范、教学质量高、就业率最高,2005年被《南方都市报》、网易等十一家主流媒体联合评签为“影响中国西部的十大高校”

  学院现有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动画设计、服装设计、室内设计、城市园林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影视表演等专业在校学生3200多人。学院坚持培养学生就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的方针,十分重视学生的专升本深造。目前,成都艺术职业学院与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大学等院校签订有专升本协议书。学生在专科二、三年级期间,可按当年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专升本政策和比例,升入上述院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深造。2005年我院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全部通过了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大学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名列前茅,全部顺利升入本科。

  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推荐制度。2003年以来,组织了很强的就业班子,力求为每位毕业生找到理想工作。学院两届毕业生几乎都是100%就业。目前,学院已经与一百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长期用人协议。其中,国际知名室内装饰企业广东星艺装饰有限公司每年均在我院招收150多名毕业生就业。凡是合格的毕业生,学院都负责推荐找到理想的工作。
继往开来,学院全体师生将励精图治,续写辉煌,为把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民办高校而努力奋斗。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服装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连锁经营管理、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文娱...、酒店管理、旅游英语、服装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连锁经营管理、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影视表演等专业,其中服装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连锁经营管理、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文娱...、酒店管理、旅游英语是重点专业。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五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六条学院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学院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特别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年龄不得超过25岁如有变动,以当地《招生考试报》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学院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历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

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但在同等条件下,以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为优先录取依据。在具有我院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我院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愿意接受调配录取的考生;

2.关于志愿调配: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可调配到还未满额的我院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院将作退档处理;

3.关于非第一院校志愿的录取原则:学院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我院的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下述原则确定其专业:

①与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同步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为20分的原则安排其专业,即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等效于低于其2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其余类推。

②继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投档后,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招生计划尚未满额、但又有考生专业志愿(或调配志愿)的其它专业。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

(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

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表演类专业:

(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理知识)。②声乐演唱,满分为400分(准备三首歌曲,任选两首),考生安排伴奏老师。

(注:以上表演专业满分为400分,不分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视唱练耳成

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科目单科成绩合格线)

舞蹈类专业:

初试:面视(a目测外形;b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

复试: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满分为100分;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满分为100分;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带)满分为100分。

编导类专业:

①编写故事(笔试);

②编导创意(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

(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影视表演类专业:

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背诵);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

(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科专业考试合格线的情况下,我院美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舞蹈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文考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影视表演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凡我院没有组织专业单招考试的省(市、自治区)一律承认生源省艺术类联招考试成绩或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单招考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学院招生工作的人员除招生处工作人员外,还抽调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我省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 普通全日制学生退费的具体处理视其退学时间分段执行:入学当年10月30日前退学的扣除学费及住宿费1/4后退还;当年12月30日前退学的扣除学费及住宿费1/2后退还;在入学后次年退学的学费及住宿费不予退还。除学费住宿费之外的代管费按使用情况具体结算,其他费用则参照学费退费办法执行。如国家有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在校学生3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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