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地处南开区和北辰区(原天津大学冶金分校校址)。占地总面积 15.5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先进,住宿条件干净舒适,体育场馆设施齐全,现有各类在校生5000余人。学院设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课部等六个教学系(部)。我院治学严谨、校风优良,以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高技术人才为教育目标,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近年来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市级劳动模范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授予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天津市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天津市劳动模范教师"、"天津市优秀教师"等为骨干,以毕业于全国名牌大学的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全部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学历的占10%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占6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50%以上,有三十余项教科研成果获国家专利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教学条件 学院拥有具有时代特色的校园网、闭路电视系统和微机教学系统,有各类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各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室36个。校办工厂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可接纳本校学生专业实习并生产自己的定型产品。学院先后与天津钢管公司、天钢集团、线缆集团、三星电机公司、通用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教学实习和实训基地。
合理的专业设置 学院全面推行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课程设置以职业岗位群要求为依据,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丰富专业教学内涵。今年招生专业为:机电一体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及应用、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冶金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物流管理等专业。
就业渠道 学院注重校企联合,并设有就业指导专门机构。学院与本市几十家国有企业及合资、外资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拓宽了毕业生就业渠道。近年来我校各类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被天津市教委、计委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除此之外,毕业生可以参加天津市教委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者可升入天津市各本科大学深造,两年毕业可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助学措施 1、学院设有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大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
2、根据国家关于助学贷款的文件精神,为困难学生申办助学贷款。
3、学院为贫困学生在校园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减或缓缴学费。
5、我院学生享有在学期间免费进修第二学历待遇。
6、我院学生毕业后可随时免费回校插班进修本专业的理论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
国际交流 国际交流历史悠长。自1986年与德国埃尔夫特地区职业学院建交以来,先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建立了友好校际往来;与澳大利亚丽晶斯学院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与韩国汉城"柳韩工业高等学校"缔结了姊妹校,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师生跨出国门学习、实践架起了桥梁。
设有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业,其中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是重点专业。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入学考核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在录取中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段,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段,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学院注重校企联合,并设有就业指导专门机构。学院与本市几十家国有企业及合资、外资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拓宽了毕业生就业渠道。近年来我校各类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被天津市教委、计委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除此之外,毕业生可以参加天津市教委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者可升入天津市各本科大学深造,两年毕业可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收费标准:①学费标准:高职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②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600--1000元/生、年。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