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同时接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业务领导和指导。
学院立足北京、服务政法、面向与法律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以应用法律教育为主,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强技”人才培养特色,重点培养从事法律辅助性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基层法律实务人才。学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训基地,为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37.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8.7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5万平方米的新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300余万元,校内外实训基地80多个;图书馆纸质图书39万册。现有教职员工320人,其中专任教师210人。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设专业,依托行业建专业,工学结合强专业,现设有应用法律系、社会法律工作系、安全防范系、经贸法律系、信息技术系,开设1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300人,每年为社会输送1300多名合格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5%左右。有市级优秀应用法律教学团队1个、市级高职示范实训基地2个,市级高职示范专业3个。
学院还设有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北京市法律中高层次紧缺人才培训中心和首都司法干警培训中心、首都政法网,年均开展政法领导干部、司法干警、律师等培训4000多人次。为首都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设有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安全保卫、刑事执行(罪犯矫治)...、法律事务(律师事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安全保卫、刑事执行(罪犯矫治)...、法律事务(律师事务)等专业,其中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安全保卫、刑事执行(罪犯矫治)...、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是重点专业。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按照北京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第八条录取优先原则
按照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第九条同等条件录取原则
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不足时将按专业侧重不同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对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进行投档录取,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录取。
第十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走读专业与可住宿专业之间不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
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1300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